【神传文化】特殊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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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日】

【特殊称谓】主要有以下四种:

(1)百姓的称谓。常见的有布衣、黔首、黎民、生民、庶民、黎庶、苍生、黎元、氓等。

(2)职业的称谓。对一些以技艺为职业的人,称呼时常在其名前面加一个表示他的职业的字眼,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人的职业身份。如《庖丁解牛》中的“庖丁”,“丁”是名,“庖”是厨师,表明职业。《师说》中的“师襄”和《群英会蒋干中计》中提到的“师旷”,“师”,意为乐师,表明职业。《柳敬亭传》中的“优孟”,是指名叫“孟”的艺人。“优”,亦称优伶、伶人,古代用以称以乐舞戏谑为职业的艺人,后亦称戏曲演员。

(3)不同的朋友关系之间的称谓:
贫贱而地位低下时结交的朋友叫“贫贱之交”;
情谊契合、亲如兄弟的朋友叫“金兰之交”;
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叫“刎颈之交”;
在遇到磨难时结成的朋友叫“患难之交”;
情投意合、友谊深厚的朋友叫“莫逆之交”;
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异性好朋友叫“竹马之交”;
以平民身份相交往的朋友叫“布衣之交”;
辈份不同、年龄相差较大的朋友叫“忘年交”;
不拘于身份、形迹的朋友叫“忘形交”;
不因贵贱的变化而改变深厚友情的朋友叫“车笠交”;
在道义上彼此支持的朋友叫“君子交”;
心意相投、相知很深的朋友叫“神交”(“神交”也指彼此慕名而未见过面的朋友)。

(4)年龄的称谓。古人的年龄有时不用数字表示,不直接说出某人多少岁或自己多少岁,而是用一种与年龄有关的称谓来代替:
垂髫(tiao)是三四岁至八九岁的儿童(髫,古代儿童头上下垂的短发)。
总角是八九岁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古代儿童将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故称“总角”)。
豆蔻是十三四岁至十五六岁(豆蔻是一种初夏开花的植物,初夏还不是盛夏,比喻人还未成年,故称未成年的少年时代为“豆蔻年华”)。
束发是男子十五岁(到了十五岁,男子要把原先的总角解散,扎成一束)。
弱冠是男子二十岁(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表示已经成人,因为还没达到壮年,故称“弱冠”)。
而立是男子三十岁(立,“立身、立志”之意)。
不惑是男子四十岁(不惑,“不迷惑、不糊涂”之意)。
知命是男子五十岁(知命,“知天命”之意)。
花甲是六十岁。
古稀是七十岁。
耄(mao)耋(die)指八九十岁。
期颐指一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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