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是2000年5月17日仁和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张洪太、崔福利说我家提供炼功场所集体炼功,就又把我强行非法抓去拘留15天后,逼交50元的伙食费放回家。
第三次是2000年7月19日,仁和公安分局和沙沟党校办洗脑班强行洗脑。目地是强行灌输诬陷性谎言言论。迫使我们法轮功学员放弃宪法赋予的上访和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强迫写什么不炼功、不上访、不联系。主办洗脑班的恶警有钟长清、郭云霜、崔福利、张洪太等。此次洗脑班共有法轮功学员13名被强迫洗脑5天,逼交伙食费200元。
第四次是2001年2月27日早上八点钟,我正在山上果园管理果树时,攀枝花市公安局以张洪太、秦刚等一伙恶警闯到我山上,把我抓回家中,边拷问、边搜家,翻箱倒柜,把整个家翻个底朝天。搜走师父的75 x 55厘米镜框法像一张、讲法录音带一盒、教功录音带6盒、讲法书籍全部齐全一套、炼功录音机一台(小三洋牌)。就因为我有这些师父大法像和全部书籍,当天恶警就把我非法抓到市公安局办公室吊铐在铁窗上,下午又把我从市公安局押送到盐边县看守所。那里是攀枝花市以610为首的一群流氓邪恶的黑窝,专门设置在那里的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场所,那一群恶警在那里是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对我们全市大法弟子任意酷刑折磨、拷打却无人可知,恶徒用尽了他们残酷的手段。
我就在那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关押一个月后,恶徒又到我家中逼迫拿走3000元现金,说作为罚款,拿到手后才把我从盐边看守所放回家。从那以后就把我当作重刑犯监视。他们可以任意来你家中怒目横眉、圆睁恶眼,根本就是一群没有人性的恶棍。只要看你不在家就到处追寻,在这种邪恶干扰下我只有离家出走,流离失所。
第五次在2002年1月22日下午7点钟,我和两位功友在渡口大桥2路车站讲真象时,被巡查的市610恶警邱天民等一伙恶警看见后,就把我们三人抓到市公安局内进行酷刑逼供,叫我们说出印发资料的地点,是谁人在印发,你们跟谁人联系。这些就是他们迫害我们大法弟子所找的借口,也是他们拷打酷刑折磨的理由,就是在那种不公正的邪恶场中吊铐了三天三夜后才把我押到弯腰树看守所非法监禁。
在看守所里的那些监规也是对一个修炼人的考验。市公安局的邱天民和仁和分局的张洪太、崔福利、陈永祥多次到看守所来非法提审,在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里,经过50多个日日夜夜,最后问我还炼不炼,我说坚修大法。所以恶徒就判我两年劳教,就在2002年3月13日把我从弯腰树看守所非法押送到绵阳新华劳教所关押。在关押期间,那里邪恶场之邪恶,手段之毒辣,管教干警之凶恶,我们大法弟子从那邪恶场走出来的都知道那里邪恶场的黑暗,人心的狠毒。他们的核心就是转化,逼你写什么四书。这一切都是旧势力早就安排来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
以上是我所经历的被迫害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