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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吉林通化市派出所、看守所等处迫害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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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4月8日】2003年5月 29日上午8点30分左右,由于恶人举报,吉林省通化市民主派出所两个恶警非法将我劫持到派出所,并对我非法进行搜身,抢走现金(150元)、手机等,并对我的住所非法搜查,劫走大法书籍、磁带、光盘、大法资料等物品。

在民主派出所里,恶警逼迫我必须供出两个大法弟子,和资料、书籍的来源。我不说恶警就将我一只手铐在暖气管上,另一只手铐在水泥地环(它们特制的)上,把我的上衣、裤带、鞋扒去,对我实施暴力:用脚猛踢头部、胸口、后背、小腹、胳膊等处(导致胳膊红肿化脓,在看守所里一个多月才好),并对我进行谩骂和人格污辱,从上午10点一直到下午2点。随后又将我带到中心医院强行体检(因为当时是非典时期)。后将我挟持到东昌区公安局6六,关在一个只有2平方米的铁笼子中,强行将我按在特制的铁椅子上,双手用手铐铐在铁椅子的竖杆上,脚尖不能着地。三个恶警中的一个从室内暖气片后面拽出一个带血迹的内裤,走到我身后,将我嘴从前向后勒住,用塑料方便袋2层套在我头上闷,闷一会见我不说就使劲向后搬我的头,我身后的恶警用手掌砍我的喉部,另一个恶警在前面用拳头击打我的胸口。见我不行了就放开塑料袋缓口气再闷。就这样从下午3 点一直到晚上8点钟,反复的折腾。最后它们把我送进通化市看守所。

在市看守所我又被非法关押了97天,每天恶警都强行逼迫我坐板缠牙签。由于超长时间的蹲坐不动,使颈脊、胸、腰脊疼痛难忍,刑事犯为讨好狱警,在我的帐上给恶警买被褥约花140元。一些恶人利用家人救我心切,又骗、勒索2万5千余元。

在通化市看守所遭受3个多月的折磨迫害后,恶警又将我非法判一年半劳教,于2003年9月2日送往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关押。

在被非法关押劳教所期间,五大队恶警姜成才对我进行人格侮辱、谩骂、毒打,9月4日上午,将我叫到2号寝室,对我转化不成就用拳头猛击我的头部、耳部,使我的听觉不灵、耳朵长鸣、头昏,直到今日还未好。姜成才还利用和唆使犯人对我24小时监控,每天十多个小时坐板,还要折纸页等劳动。秋收背苞米时更是超时超体能的迫害性劳动。

10月因为我利用写思想汇报的机会揭露邪恶迫害,被分到一大队一小队。12月初我再次利用写思想汇报讲真象揭露非法迫害,被恶警王涛唆使刑事犯人李继发等人对我进行殴打,并以全中队不准休息来要挟我重写思想汇报。

由于长时间折磨、迫害,我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12月中旬,我的身体出现病业状态,先是四肢麻木僵硬,后来全身麻木、大小便失禁、视力下降看不清物体、双耳失聪、体重急剧下降(160斤一个月降到100斤左右)、口腔长时间严重溃疡、长咳不止、心律不齐、心慌胸闷、肾衰竭、整天发烧不退、精神恍惚、不能自理,连说一句完整话的力气都没有。

家人知道后拿钱于2004年3月17日和23日两次带我出外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就诊,做了磁共振、彩超等一系列检查,在体检时由于神志恍惚,听家属过后讲:当时狱警勒索500元钱。还有一些事家属不跟我讲。做磁共振时由于咳嗽不止,在家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警察野蛮强行给我打了一针麻醉神经的药物,注射完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检查结果,医生要求马上保外住院治疗。然而,劳教所王建刚所长和局张处长等人以我不转化为借口,百般阻挠。在办保外就医期间,通化市派出所以我未转化不接收,恶人又利用此机会向我家属勒索500元钱。同时劳教所一大队一中队恶警纪某又以给我买营养品、日用品等勒索骗取约400元钱。当时我神志不清,钱由纪某掌管(出外看病就医费用),刑事犯包夹李福军负责记账。要到期时,恶警纪某又通过犯人放风要好处费200元,我未给,恶警就又以未转化为借口非法超期关押10天。

以上是我在非法抓捕关押期间所遭受的迫害,也是中共江氏邪恶流氓集团对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犯下罪行的又一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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