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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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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4月18日】2002年10月25日,我在万春精神病院里被关了110天之后,县610和当地派出所不法人员把我从精神病院接出来,直接送到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刚去时,因身体不合格又被送回,当时610和派出所的恶人气得双脚跳,说:天哪,怎么办嘛?退回去又放到哪里嘛?后来她们开后门,找到管教科的罗姓科长(女的)不知说了什么,后来就送我到了五中队,当把我送进去后,恶人嘴里说谢天谢地,回头就跑了。

一、强制洗脑

到五中队后,每天被强制洗脑。先后来了几个人,最后一个我比较了解,在我心目中她是一名“真修弟子”,还比较精进的,她都转化了。由于在法上认识不清,没有以法为师,我不假思索的就写了“三书”。秦姓队长跟我说:陈金华,以后要来帮我们做工作,我们这里的行政干部很少,很缺像你这样的行政人员。当时我脑就“嗡”一声。我想这不是要我跟你们一起做坏事吗?这是违背大法的,是要我去造业,这事我不能做。当时我心里想师父我不能做。这时我的身体突然出病,气管炎一天比一天严重,就这样全队的干部对我十分“关心”。后来我的病一天比一天严重,有一天突然就休克了,马上送医院抢救。过一个月病又犯了,甚至连续发作。后来她们对我失去了耐心。

有一天,我在医院输了一天一夜的液,回来的路上都要休息。晚上,室长罗章寿叫我写思想汇报,到12点还没写好,队长张小芳来查夜,看见这个情景,就开始大骂,第二天就叫罗章寿把我包夹起来,不给水喝。口渴了要喝水,队长张小芳就叫罗章寿把一桌人的汤全部给我喝,喝撒了,罗章寿就把我的洗脸毛巾拿来叫我把地擦干,擦完就丢到垃圾里。毛巾擦不干就脱我穿在身上的棉衣去擦。我不喝,就叫几个杂案犯来把我拖到干部的厕所里去灌,把全身的身服都湿透了,站起来就是滩水,当时还在穿棉衣、棉裤、棉鞋。第二天不喝,我又被拖到澡堂去灌,来灌的人都是杂案犯,把我按倒地上灌。还说我不配合她们,又是一顿拳打脚踢。灌后不准大小便,大小便拉到裤子里也不准上厕所。拉到地上,就强制你自己脱衣服去擦地,有拖把也不准用,擦完后就强制你把衣服丢到垃圾里。

吃饭只吃别人的三分之一,理由是吃多了你要上厕所,就这样,安一名杂案犯高自容来包夹我。我不配合她,张小芳就说我歪(四川方言:蛮横的意思),又叫杂案犯刘小兰来包夹我,然后张小芳就叫我抄劳教人员行为规范35条10遍、20遍。抄到晚上三点才叫去睡觉,5点多就叫起来。有一天晚上是张小芳的班,她叫我回寝室休息,没有给她打上厕所的报告,张小芳就到厕所来找我。我出来时,张小芳魔性大发,抓住我就是一顿暴打和乱骂。

我第三次又犯病了,突然就休克了。恶警更气,都不想管了,我又没有钱付医药费,就叫我打电话跟单位要钱,单位看到是资中的电话就不接,从此我与单位失去了联系,又叫我写信,单位也不回信。月底张小芳把我调到八寝室,理由是说我“歪”,到八寝室找了一个全队最歪的杂案犯来包夹我、洗漱。张超群和沈军一起包夹我,张超群负责看管我洗漱,沈军负责看管我上厕所。因为天气热,衣服不准脱,还穿着冬天的棉袄,每天的汗水把内衣头发都湿透了,去洗漱,她们就说我用冷水洗头,有意弄感冒。从此不准我洗漱,张超群每天都破口大骂沈军,说我咳嗽不让我给她一起睡。张超群包夹我,看到我用小方巾擦汗,二话不说就把它丢在垃圾里,并且还要乱打乱骂,拳打脚踢。

沈军包夹我上厕所,为了讨好张小芳(张小芳规定我每天只准上三次厕所),但沈军只准我上两次厕所,大小便拉到裤子里也不准我去。有时别人实在看不过眼了,就说你让她去打报告上厕所吧,她问别人:是我包夹她?还是你包夹她?廖干事看到后就给张小芳说我年岁大了,每天多增加两次上厕所时间,也就是一天上5次厕所。但沈军说廖干事同情你,我不同情你,并破口大骂,有时比杂案犯还骂得难听。

二、一年四季穿棉袄、不准我洗漱

就这样7月初,张小芳又把我调到十寝室,十寝室是全队的一间特殊寝室,民管会的人每天都在十寝室值班。张小芳说每天24小时都要有人看管我。十寝室的王红霞是没有放弃修炼的,张小芳说她是全队最顽固的,叫她帮我做事、洗衣服,晚上起来解大小便,民管会的都强行把她叫起来陪。有一天,一名姓兰的干事说:你陈金华爱解手,今晚每个半小时都叫民管会的把你叫起来解大小便,接连几天晚上,王红霞也要起来。

7、8月份每天30多度,恶徒们都不准我减少衣服,还穿着棉袄,晚上还叫民管会的人看好,如果我的脚或手从被子里伸出来了,就被恶徒用晾衣服的木叉乱打,乱骂,尤其是杨孝如,边打还边骂。有一天杨孝如造谣反映,说我在放水桶的地方洗冷水澡,其实根本就没有的事,我桶还没有水,衣服裤子都穿得好好的。从此以后就不准我洗漱。7、8月的天气热,全身的衣服都是汗水,湿透也不准洗漱,晚上还用棉被盖得很严实,一有脚手伸出来民管会的人就乱打、乱骂。

有一天晚上张小芳叫杂案犯张小燕再拿一床棉絮来塞到我被子里,两床棉絮合一床,张小芳在收监时又对我拳打脚踢了一通。晚上我已睡了时,张小芳又来打我一顿,还扭住我的耳朵提起头来转圈,差一点耳朵都提掉了。她又叫杂案犯到办公室拿绳子来,用小指头粗的绳子把我用被子包好捆起来,只剩一个脸在外面,脚一露出来民管会的杨孝如、陈容就用晾衣服的木叉边打边骂。

说来真神奇,我一动大法弟子的真念,立刻捆在身上的绳子就断成了一节一节的,过一会儿张小芳来在把已断成节的绳子捡起来就走了,没说一句话。

由于邪恶干警没有达到目地,她们以我身体不好,就不准我洗漱,时间最短的隔三个星期洗一次,时间间隔最长的是2003年国庆节前到我被解教的2004年元月21日,也就是农历年的大年三十,都没有洗过一次脸,冷水都不准摸一下。有两次民管会的在十寝室洗了脸没有倒水,我去洗手,手都没有湿完,刚放下去就被杂案张小燕发现了,就把我拖起来暴打一顿。有天晚上民管会叫我去吃药,张小燕代我去吃,她说你早些不来吃,别人喊你才来吃,边说边一拳打在我的右眼上,当时就把我打昏在地,眼底出血了,到现在瘀血还没散完。有一天我看到杂案犯刘平的毛巾是湿的,就去擦手,手刚接触毛巾就被她发现了,马上起来劈头盖脸的打,当时就把我打昏在地,眼睛也看不见了,打成眼底出血,到现在还在瘀血,看东西起黑点。

张小芳为了整我,我不病叫包夹人带我到医院吃药,每次就是50~80元不等。药很贵,外边卖的氨茶硷必嗽平二分钱一片,劳教所医院就卖九分钱一片。我没钱都是记帐。我单位给我寄来480元,和刘梅给的100元钱,张小芳都叫包夹我的李燕全部拿去,只留25元钱来打电话,问单位要钱,其余的全部拿去付医药费了。连买卫生纸都没有钱,都是功友悄悄的给我点卫生纸。劳教所每个人每月5元9角的零花钱,后来干部说我把别人每月2.5元的医药费花了,只发了3.5元的零花钱。就这样他们声称我欠劳教所医院医药费4700多元。劳教所曾派人到我单位收医药费,单位叫她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不给,搞了几天空着手回来了。

我本来应该十月份就满教了,张小芳不许我走,要叫单位带钱来取人,不带钱就走不成。所以大年三十才让我走。

三、遭受610继续迫害

2004年元月21日早上6点钟起床,9点钟,当地政府610两人、派出所两人到劳教所来接我回家,劳教所不给早饭吃。因大年三十,一路上没有一家卖吃的,下午4点多钟回到镇上,街上唯一一家面馆正在关门,随便吃了一碗面。

我身上无一分钱。610的胡东祥说已经跟你弟弟联系好了,你回去暂时住在他家,过完年再说。就这样他们把我送到弟弟家。

我跟我妈睡在一间又破又烂的房子里,下雨就漏。我去北京后被送回本地看守所,我妈给我拿被子,不小心把腿摔断,到现在还没有接好。恶人说我妈支持我到的北京,房子再烂也不管。我原来的家具全部烂完没用,房子也漏雨淋烂了,用的和穿的衣服、被子、床单(8床新的和5床用过的)、呢子、毛巾……,全部被偷光。回来后我回老家,我妈问起来,我如实说给她听,她看到我难过的样子,说:掉了就算了,没关系,你还在就好,不要气,东西慢慢添。我也知道,我妈为了我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家里家外也受了不少的气,腿摔断到现在还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

正月十五日我到镇上要钱、要房子,没有给我解决,给了一间烂房子,我就回老家了。第二天我叫我弟弟给610的胡东祥打电话,要他把钱和住房给解决好。我弟弟和弟媳说,政府同意给一间房子给遮雨都不错了,你还有脸去找别人,我不打。我说国家有政策,不是你说了算。第三天,我跟我弟弟说我要到镇上去,他们俩不准我去。正月20日,镇上610的胡东祥、余秀云来,把我带走,指给我一间又破又脏的房子,里边装满了没收来的大法弟子的东西和一些烂衣服,胡东祥在街上喊了几个拉三轮车的来打扫,打扫工钱也是在我的工资里扣除。

我回家后,610的胡东祥、余秀云经常派人监视。正月13我到同学家玩了一个星期,610胡东祥、余秀云向我弟弟要人,我弟弟说到同学家耍去了,在双流。他们认为我到双流坐飞机走了,因此我弟弟逼着同学的儿子到镇上来保证,我是在双流玩没走。

正月28日早上,我在踏水同学家睡觉,早上6点钟,余秀云打电话叫我马上到新津洗脑班,电话刚停,610的胡东祥、余秀云已进门,叫我马上就走。脸都没有洗,就马上跟他们一起上车到新津去,下午三点钟还没有吃早饭。到新津洗脑班一个人交2500元钱所谓的培训费,另外叫两个所谓的陪教一个人一月工资450元,还有日常生活用品……,说一块在我的工资里扣除。

到新津后,两个陪教睡我旁边,每天只能在几平方米的房子里活动,不准下楼。我住6楼,门号也叫610.吃饭由陪教下去端上来,不能一个人去洗脸、洗衣服。有一天,我去上厕所,碰见卓霞,她问我要经文,陪教知道了,马上厕所里就过来6个人,各自看好各自带的学员,不准说话,卓霞的陪教马上就把她拉走了。每天进门必须关门,看她(他)们的所谓的录像,放的都是颠倒黑白的歪理邪说。每天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4点半放录像。我不看,睡觉,陪教不准我睡觉,我说在劳教所看过无数次,我要回去。后来陪教反映到洗脑中心,第二天,中心的头目就来找我谈话,我提出要自由,要开门、上下楼活动,他们同意了我的要求,就这样一个月就同意我回家。

我回去以后,镇上的610胡东祥、余秀云派人暗地里监视我的行动,看是否和炼功人接触,如果有接触,马上就向610报告。6月3日上午10点多钟,我从街上买菜回来,在路上,派出所的恶警跟踪我进了门,当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已经把我家的东西丢了一地,和日本鬼子进村没有两样。我说你搜查我的家拿搜查证来,他们说:我就是证明,边说边抱我的东西。我说我不认得你们是谁,他们说我们是执行公务,不许你阻拦我们。

我说你们为什么要来抄我家?它们说今天你在街上和别人说话了,我说,难道说话都犯法了?他们又说你在街上串联。我说赶场是串联,我还没有听说过。他们又说,你和×××、×××在街上串联,并录了你的相。我说谢天谢地,我今天还没有看见这些人,你有录像就把录像出来看,不然就是栽赃陷害。他们什么也拿不出来,就这样把我家唯一的一本《转法轮》和两篇师父的经文、我写的在劳教所的所见所闻、我炼功后得到的好处、我因2000年元月15日去北京证实法后来怎么被迫害(被抓、被打、抄家、扣发工资、逼迫流离失所、送劳教、关精神病院受迫害等)等东西全部搜走。还有修改字的6篇字,他们声称是我向因特网发的密码。

恶警把我带到派出所,拍着桌子说,你把你们师父的像和传单放在什么地方,赶快说出来,!我说你们把我所有的东西、衣服、沙发下面的布都撕丢了,还有什么地方没搜到,我什么都没有,你们说的传单,我还没看见过,我不知道。就这样在派出所一天,不给饭吃,还连拉带骗,县610的李××说你给我们一起到公安局去,拘留你3天就回来。我不去,连拉带拖就把我塞上车,一关就是50天。30多天后,检察院的人来检查,问在我家抄了一些什么东西,我如实说了,他们还把我未写过的本子也全部抄走,说把本子给你拿了,看你拿啥子来写。

放回后,镇上610胡东祥恐吓我说,再过几天把我送去再关一下子。我问他为啥还要关我,他说:前几天,你说还要练法轮功。你要练,我就要关你,你跟我是势不两立,你写些啥子东西,写的都是反革命,你再写,我就要再关你!我说,写自己的自传都犯法了吗?胡东祥说就是不准写,不准你去给法轮功人员接触,只要我知道了,要你好看的。610一直派人监视我,叫门卫也要监视我。610扣发我原退休工资,只发300元生活费,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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