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分到七中队。队长张小芳一见我就开始破口大骂。
由于我不服从他们的命令和指使,不理睬他们的胡说八道,他们就从精神、肉体上百般摧残我。白天,要我坐在床边的水泥地上,双手举起来高高的铐在床架上,要求我两腿并拢伸直放在地上,不准动一下,派六个人包夹我。他们成天监视着我,只要我的腿稍微动一下或稍微弯曲一下,他们就踢我的腿,或干脆站在我的腿上踩。我给他们讲真象,他们就用臭袜子将我的嘴塞住。他们坐在床上,我坐在地上,稍不对头就抬脚对着我的头、脸乱踢,或左右开弓的打耳光。
他们摧残人的花样还很多。有几天说给换换姿势,让我蹲在地上,手照样高高的铐在床架上,臀部下燃一盘蚊香,稍微动一下就会被烧着,有一天我的裤子被烧了一个洞。
不让刷牙、洗脸,更别说洗澡了,一天只准上一次厕所,不高兴时连手纸都不给。一段时间后,我全身发出酸臭味道,他们又借此来挖苦我、羞辱我。由于不让我上厕所,有时屎、尿就流到地上、床上,他们就六、七个人围上来将我一顿暴打,然后脱下我的衣服、裤子来擦地上的尿,擦了后直接丢進垃圾桶,仅让我穿一条内裤和背心。我穿去的衣服后来几乎都被这样当作“尿片”被扔了。
白天铐了一整天,晚上也不让我轻松,平躺在床上不准翻身,两手向后伸直,绷得直直的铐在床架上。六个包夹不睡觉,轮番看着我,稍微动一下,又是一顿暴打。
那段时间我除了发正念、背书,就给他们讲真象。尽管他们挖空心思的找借口打我、辱骂我,成天将我铐住,但是仍然动不了我的心。14天之后他们就开始让我拈猪毛,还说给我三千斤的任务,完不成任务就加教,每天要干到夜里2、3点,早上6点钟就起床。而且就这几个小时的睡觉时间,他们也要将我的手伸直反铐在床架上。就在干活期间,恶警恶人仍然不让我上厕所、不让刷牙、洗脸和洗澡。
开始拈猪毛后,又从拈猪毛上找岔打我,我拈干净的,他们不让我自己去交,他们把我拈干净的端出去逛一圈,偷梁换柱的弄些没拈干净的進来,对着我大吼:“没拈干净,返工!”有时还要借此惩罚我,把我的头剪得象狗啃的一样,把猪毛放一砣在我头顶上,不准动,猪毛一掉下来又是一顿暴打。
我悟到不能让他们老耍弄我,我要反迫害。有一天到晚上该睡觉时,我对他们说,“我不中用,拈一天连五砣都拈不出来,我今天不睡觉了,拈猪毛,你们陪我熬夜吧。”自那以后,他们就收敛些了。
楠木寺劳教所对待不配合他们的法轮功学员迫害手段恶劣,从队长、干警到下面的包夹人员都是打手。队长张小芳常常是从早上6点钟就在打人,打累了就指使其他干警或劳教人员打。我在那呆了4个月,除了劳教人员三天两头的打骂之外,还遭到过张小芳、王管教、高警官、兰警官、李警官的拳头、耳光和脚头。尤其是张小芳,三十岁出头,心肠狠毒,七中队的很多劳教人员只要听到她的声音就吓得打颤。
七中队有一间小屋子,从来没看见门开着,但却经常从里边传出惨叫声、打手的吼叫声和噼噼啪啪的打人声。我经常听到的威胁就是,:“你再不摆正关系,就让你当‘翘脚老板’”。他们把“老虎凳”说成“翘脚老板”,那么他们将背离背叛大法说成“摆正关系”的阴谋用心就不言而喻了。
由于我的双手长期被吊铐,后来就不能动弹了。到后来被折磨得滴水不進,他们又强行给我灌浓盐水,灌多了又弄去抢救输液。输液期间也不让我小便,结果尿流到床上,当时在医院就遭暴打。四个月后,我已不能动弹。恶警们见任何手段都改变不了我,怕我继续下去会使一些走了弯路的昔日同修明白过来,只好决定让我保外就医。就这样,我于2004年9月9日回到家中。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30/54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