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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大法学员自述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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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3月24日】我叫金闻锋,男,1967年3月1日生。原先在上海宝钢股份公司技术部(现: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电炉分析室工作。目前在宝钢新事业劳务分公司备件队工作。

我于1998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2001年7月18日下班途中,被上海宝山分局国保科非法抓捕,关進宝山看守所。由于我在里面坚持炼功,被非法上铐9天,期间在审讯室呆了三夜二天,恶警不让睡觉。国保人员逼问我在什么地方贴标语、发传单、和什么人一起去的,我拒绝回答,并反问修炼法轮大法犯了什么法,讲真善忍有什么错,它们无言以对,不跟我辩大法的对与错,只问我有没有做过这些事。我就讲了它们已经掌握的事(其实也不应该讲),但我拒绝在笔录上签字。8月下旬它们以“扰乱社会秩序”非法判我劳教两年,却不给我看判决书。我在看守所里按规定提出申诉,却没有任何回应。

2001年10月23日,我被非法押往江苏大丰上海第一劳教所二大队一中队(集中关押上海大法弟子的中队)关在9号间,4名劳教犯看我一人。组长戴文虎(黑龙江人)规定要我坐小板凳,面朝北窗(后窗),腰挺直,脚和膝盖并拢,大腿和小腿成直角,双手放在膝盖上。每天6点左右起床,晚上10-11点睡觉,刷牙、洗脸、吃饭、大小便、军训都在房间里,其余时间就这样坐,不准动。按队长讲要这样严管一至一个半月,当时我心较正,坚决抵制,不配合它们,因此严管也就没有搞下去。

2002年3月18日凌晨,我们全中队突然被全部调回上海青浦第三劳教所五大队。大法弟子集中关在底层一中队,个别大法弟子被关押在其它大队下属中队。我由于抵制迫害,拒绝穿劳教服,被先后关在三中队、四中队,后关進了三所严管一个月,以后关到了三所二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就是后来调到专管中队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项建中。它曾经当着我单位里来看我的人的面讲,在劳教所里就是心理上折磨,肉体上摧残,它还曾讲过杀一个人是杀人犯,杀成千上万的人就是英雄的歪理。充分暴露出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丑恶、凶残的真面目。

2003年5月下旬,我被调到专管中队,经历了以下几种酷刑折磨:1、坐小老虎凳,这是一种绕线圈的小圆凳,三十几厘米高,腰要挺直,小腿与地面垂直,双脚并拢,面对墙上贴着诬蔑大法的几行字,不许闭眼。动作稍不到位,立刻遭到一顿毒打:一种打法叫“抄蹄筋”——恶人用手抓我的大腿筋,用拳头狠打,用脚猛踢大腿两侧;不到三天,大腿下的皮肤一片紫黑色,走路像一脚踏空了,一瘸一拐的。腿不能弯,不能蹲,坐小圆凳时,必须扑倒在地上,用手撑着爬上圆凳坐上去。2、将我摁在墙角边坐在地上,恶人司导龙先用脚尖踢我后腰,后用脚跟猛踹,用膝盖猛顶后椎骨。3、不给睡觉,恶人轮流看着。4、撕大腿:一人捂嘴、二人摁住手臂,再有一人把一个方凳塞在我两腿之间,另有二人用力把两腿向两边掰开,撕裂大腿。 参与迫害的恶人有:金杨官、占寿文、王大成、司导龙等。在这种残酷的折磨下,我违心的写下了“五书”。

2003年7月17日我被释放。回单位上班时,他们从新把我分到宝钢新事业劳务分公司工作。经济收入、各方面的待遇远远不如原单位。经济上迫害,精神上又遭迫害,逼迫我天天写思想汇报,我坚决不写。2004年6月14日下午,宝钢610负责人吴金耀伙同宝山分局国保科及“帮教”成员突然来到我工作处,意图绑我去青浦洗脑班,我坚决抵制;它们又向我家人和同事保证:先去看看,晚上回家。我就去了青浦洗脑班看了,晚上九点回家。第二天,让我到公司谈话,把我骗去了洗脑班。两个星期后,我绝食抗议,第二天单位来人接我回家过双休日,我坚决不去洗脑班了。7月7日回单位上班。在洗脑班的两个星期里,白天有三个人看着,放诽谤大法的录像带逼着我看;晚上有两个人陪着睡,门反锁。它们经常恐吓、威逼,手段十分邪恶。

在此,我再次声明:以往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和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附:
恶警:中队长项建中、曾磊
单位“帮教”成员:董福荣——宝钢制造管理部工会主席兼纪委书记
李天纺——宝钢制造管理部检测中心总支书记
吴金耀——宝钢集团公司党办、610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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