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劳教人员举报大庆劳教所迫害死大法弟子的恶警张明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1月9日】我是一名普通的劳教人员,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三年。在服教期间,我经历了许多不符合常理和令我终身难忘的事情。我是因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被劳教的,是应该受惩罚;但在劳教所里我看不到法律的公正和人民的正义,我却看到了一个执法者执法犯法的嚣张行为,他的所作所为与法律相违背,他迫害法轮功学员,指使他人在号内“称王称霸”,非法买卖减期,私放没改造好的劳教人员……。经过很久的考虑,良心驱使我要站出来举报他的违法行径,使他受到应有的制裁,使今后不再有人受到迫害,使正义得到伸张。

我要举报的人叫张明柱,1960年4月5日出生,家住东风新村0-2-2-101室,住宅电话6372188,手机13804679123.现任大庆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主抓管理教育(洗脑),1979年11月复员转业后分配到大庆劳教所。下面我把我在劳教所经历的、看到的、听到的叙述如下:

1、何华江被送进大庆劳教所的当晚惨遭虐杀

2001年12月22日,法轮功学员何华江,男、42岁,因修炼法轮功,被投入劳教所,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死神已悄悄地降临。入所当晚9时,身为“人民警察”的张明柱,为了向上爬,强制对何华江进行洗脑转化,所谓的“强制转化”就是把人的衣服剥光后绑到椅子上,泼冷水,寒冬腊月,随着一盆盆凉水的泼下后,不时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惨叫。

“不要住手,给我浇!看你还练不练了,叫你知道我是谁”,张明柱在咆哮着,惨叫声越来越小了……。到11时40分何华江心脏停止了跳动。

和何华江一起入所的还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叫李子宽,因年岁较大,体弱,而幸免于难。当时参与残害何华江的劳教人员是王庆林、刘成武、姜发等人,事后张明柱为封口,怕几名劳教人员走漏风声,便以减期为名,将三名杀人犯过半期以后全都放走。

2、39岁的卢丙森被活活给折磨死亡

2003年10月,张明柱无故将法轮功学员刘福彬打伤,卢丙森、李建林、张胜辉、扈洪纪等几名法轮功学员提出让张赔礼道歉,于是张明柱大发淫威,把三人关入小号绑在铁椅子上(所谓的束缚)进行折磨。李建林等以绝食来进行抗议,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他们在痛苦中承受着,三天后大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职工,39岁的卢丙森,被张明柱活活给折磨死了,他们谎称说引发胃出血而死亡。

3、张明柱的其它恶暴行径

2004年1月,有一名恶习较重的劳教人员单国境,受张明柱指使,在号内担任民管会人员,在号内称王称霸半年之久,对劳教人员进行勒、拿、卡、要,谁不从就会遭到毒打。有人向张明柱反映后,不但没得到制止,反而遭到更大的报复。后因影响太坏,该人被调到伊春劳教所服教。2004年6月一天,张明柱值班,一名安徽人赵凤伟遭到三名北方籍人姜生、赵玉明、张明的殴打,事发时张明柱正脱岗在外,与他人喝酒,喝酒回来后得知有人打架,便大发雷霆,咆哮到:“敢在我班上打架,让你们知道我是谁”,一顿棍棒打下去,赵凤伟当场被打昏死过去,后经全力抢救才脱离危险,其他参与打架人员均被打伤。

2005年8月,劳教人员杨治国因张明柱的关系与毛毅发生口角,毛对杨大打出手,而后毛告诉张明柱说杨打他了。张得知后,当着全体人员的面用镐把对杨治国进行毒打,并命其下跪,对其人身侮辱长达数十分钟,全体劳教人员都看不下去,但大家敢怒不敢言。事后杨治国要上告,张明柱知道后对其进行威胁,事情才得以平息。张明柱在担任副大队长至今利用职权买卖减期,私放劳教人员几十起,收受非法所得几十万,使很多没有改造好的人员从新走上犯罪道路,危害社会,危害人民。被放人员是:石晓辉、杨义民、李金宝、杜宏伟、赵林、杨鑫贺、黄金昊……

还有很多事情,在此不能一一诉说,同时我相信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也无法知道的张明柱所干的非法行为。

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我希望能把张明柱这样的人绳之以法,为民除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