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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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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9日】伴随着江氏集团血腥镇压法轮功5年多的时间,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也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五年了。在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我们亲身经历和目睹了身边的这些无辜的善良修炼者们是怎样遭受折磨与虐待的。我们亲身经历的又是怎样一种被百般歧视和凌辱的生活,承受的是怎样的压力与打击。让我们把思绪带回过去,从温这段还未结束、不堪回首的鲜为人知的历史……

从法轮功学员顶着所谓“政治犯”的名义一入监,迎接我们的就是干警鄙视的目光,无端的训斥和讥讽,并被严格看管起来。经干警的“授权”,4个刑事犯看管一个法轮功,名曰:“5人联保”,法轮功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监视, 随时随地都要接受刑事犯的要求与命令。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说话,到后来就连跟刑事犯说话时间长了都不行,干警看到就扣5联保的分,影响犯人减刑。每到此时,犯人就拿法轮功学员出气,甚至法轮功学员连走路、上厕所的速度都被指责一番,因为狱方要求她们陪同法轮功学员,她们嫌麻烦。这些大法弟子落到了刑事犯的手里,只能听那些犯人的指挥与摆布。干警、犯人都要求我们每做一件事首先要想到她们这些刑事犯,我们的一切行为不是为自己负责,而是对刑事犯得分负责。而一些犯人的素质与品行可想而知,有的法轮功就成了他们的出气筒。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有的犯人竟然说:“我们就是管你们的,这就是我们的权力。” 他们利用这权力对法轮功学员轻则谩骂,重则毒打。就因为法轮功不认罪,这也就成了狱长和犯人们发泄个人私愤的最好借口。在这种环境下,法轮功学员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去年因为大法弟子拒绝往自己身上扣“犯”字,有众多的大法弟子的绒衣、线衣等衣物被没收后烧掉。狱方又不让家人往狱中送衣服,又没钱买,弄得大法弟子最后连衣服都没得穿了。有的因为不扣“犯”字脸被打得变了形 ,有的被送了小号。大法弟子郭美松被关进小号经受一个多月非人的折磨,出来时,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迫害得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反映,因不写四书长期不给保外就医,在生命危险时才保外出狱,医治无效后离世。

在监狱执行江氏集团转化法轮功最恶劣时期,法轮功一投监就被单独隔离。有的男干警直接就问:“想死想活,想活就转化,想死今天就打死你。”不转化就是长期的毒打与体罚。任继红、李雪莲、曲玉萍、刘坤、丁玉、赵新、程凤英等被她们剃鬼头;张艳华、梁艳秋、张淑哲等人来了就被关进小号,遭一个多月的非人折磨。梁艳秋是一个50多岁的人,关小号后出现严重的病态反映,后保外就医治疗无效死亡(请知情者提供详情)。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在小号被迫害的出现生命危险时干警们为开脱自己的责任,强制大法弟子在遗嘱上按手印。而那些在小号长期折磨幸存者,绝大多数从小号出来时都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手脚肿得很亮,四肢如同针刺一样痛。

狱中规定戴刑具最多不超15天,但对法轮功学员可以无限期的续签下去,一个票子期满再换一张再续,再签,随意延长禁闭时间。禁闭室的生活更加惨不忍睹,即使在寒冬腊月有的小号没有暖气也要扒去大法弟子的棉衣、毛衣、只剩线衣线裤。24小时被铐在没有被褥的木板铺上,睡觉也不摘。一天两顿很少的稀玉米粥。小号阴冷潮湿,有的坐铁椅子,想出各种折磨人的办法,长期虐待等等。四中队大法弟子赵亚伦已60多岁,腿略有残疾,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对老、弱、残犯禁止使用刑具。对女犯,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也不得使用刑具。使用刑具的时间,除死刑待执行的罪犯外,一般为7天,最长不超过15天。赵亚伦本不符合戴刑具的条件,但四中队干警吴艳、桃淑萍、李笑宇将其关禁闭室,戴刑具,虐待,原本健康的身体出现严重的病态反映,不得不在15天时将其放出小号。经诊断为心肌炎,放回后仍用手铐铐到半夜不让休息。进小号是因为干警纵容了刑事犯随便搜大法弟子的包,打大法弟子,她为了抗议,不点名、不蹲,不戴胸卡,就这样,赵亚伦继续被虐待,整日被铐在床头已有5、6天了,有时一整天不给饭吃无人管。小号不许洗漱,多数都不让换洗内衣、内裤,连来月经都不例外。

由于长期不让学法炼功,许多法轮功学员都出现了病态反映,一个个生命垂危。她们在长期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下,身体的健康状况危在旦夕。有的明明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就因不愿违背自己的良心不写四书,就不准保外,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耽误治疗,以致导致死亡。

自去年初,监狱出台新规定:接见要背报告词,得承认自己是犯人,否则不让见。致使全监狱大多数的大法弟子被剥夺了接见的权利。致使大法弟子一年多不能与亲人见面。有的大法弟子家属是带着积攒的生活费,千里迢迢,风尘仆仆的赶来,然而亲人们带着悲痛与牵挂失望而去。政府还禁止大法弟子通信,在不能接见与不让通信的情况下,长期无法与家人联系。

监狱里点名要求所有的人都得蹲在干警面前。有的大法弟子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拒绝蹲下,就被关进小号,利用刑事犯强按、强打;利用专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所谓“防暴队”的男干警打这些手无寸铁的大法修炼者。防暴队更恰当的说就是“施暴队”。而打人的干警更象是土匪。

大法弟子个人财物不让自己支配,买生活的必备用品得将自己的钱卡交给自己的联保,让刑事犯给买,致使大法弟子长期不知道自己卡中的钱数。被刑事犯偷窃了也不能及时发现,即使发现因经手人太多也找不到窃贼。

有的刑事犯知道大法好,跟着大法弟子学了大法。一旦被发现,无论其劳役干得多好、品质多好,已经挣了多高的分,就不给减刑。干了劳役活也不给一分。

黑龙江哈尔滨女子监狱实为人间地狱,它留给人的伤痛是永远无法抹煞的。而且新的悲剧还在天天上演。含冤而逝的死不瞑目;幸存者悲痛之余我们不禁要问,谁应对这一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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