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一天,一位熟人向我介绍了法轮功,说李老师一分钱也不要。我不敢相信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不花钱就能治好病。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请来了李老师的讲法录像带,并请来左右邻居跟我一起看。听了李老师的讲法,我明白了做人要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也明白了人为什么有病、遭难,我豁然开朗了。我扔掉了供奉多年的狐黄和各种附体的牌位,再也没有了轻生的念头。从此我坚修大法、处处与人为善,身心都得到了净化,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师父给了我新的生命。以前和公婆关系很不好,修炼之后彼此间相处非常融洽、祥和。我得法后,我小儿子的“小肠疝气”也不治而愈了,真象《转法轮》中说的那样“一人得法,全家受益”。
1999年7月,独裁者江××利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宪法动用国家宣传机器诬陷法轮功和师父,非法抓捕法轮功修炼者;对法轮功修炼者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亿万修炼者遭到无辜迫害,家属受到牵连,众多家庭妻离子散,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为了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为了给师父和大法讨还清白,我于2000年6月20日進京上访,遭到了北京公安局的无理关押。我在北京东花市看守所被关了一夜,两个地痞看着我,他们不让我和另外3位法轮功学员吃饭、睡觉。第二天,我又被转押到北京崇文区看守所,那里关押了很多来自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我们都遭到了警察和犯人的毒打、搜身。7天后我被当地乡政府和县里两名公安接回。从出了崇文区看守所大门开始,两个县里的公安就开始踢我、使劲踩我的脚,还骂一些很难听的下流话。在送我去驻京办事处的车上,他俩不给我座位,把我挤在中间的空隙里,用工具打我的头,边打边骂。到驻京办事处一下车,他们就象踢皮球一样边走边踢、一直踢到屋里。那里已经有比我早被抓来的学员了。一个人据说是县公安局局长,用一个2尺多长的木板子恶狠狠打我和另外2名大法学员(其中一个是兴城的)。我们被打之处呈紫黑色。他们还搜走了我包里仅有的45元钱。午后大约5点我被送回了绥中看守所。当时的绥中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王福臣强行拽了我的手在一个什么不知道是什么的字据上按了手印,一个姓邢的女管教搜我的身。我被拘留了40天,我家属被迫交了300元所谓“押金”。
江××不顾国家和人民利益,采取最卑鄙、最残酷、最恶毒的手段,迫害上亿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学员,视人民生命如草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2003年1月20日成立;江泽民及其帮凶因迫害法轮功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被全世界大法学员告上各国法庭。我们修炼人不参与政治、也不反对政府,更不要谁手中的权力。我们只想按“真善忍”的法理,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好人,一个道德高尚、身体健康的人。奉劝所有可贵的大陆同胞:切莫相信江氏一伙的欺世谎言,记住“真善忍”、“法轮大法好”,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