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元月得法的,修炼一年多,身患十多种疾病不翼而飞。
1999年7月20日,在大法与师父遭到邪恶之徒的恶意诽谤与诬陷下,我与同修们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一同去省政府(长春)上访,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自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要求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
99年11月27日,在邪恶疯狂迫害之时,我和同修决定去北京上访。因我们没找到信访办就决定到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广场恶警以查身份证是外地人为由,无故扣留了身份证,把我们四人强行抓上警车,一路上我们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李老师清白。恶警把我们拉到前门派出所,看见全国各地的几百名大法弟子都被关進了大铁笼子里,我们也不例外。大家共同背《论语》和《洪吟》,互相切磋、交流,更加坚定了证实大法的心。恶警不让说话,不让吃东西,不让上厕所。
28日下午3点多,由当地公安驻京人员把我们四人带到接待站。在接待站听说北京的信访办怕大法弟子上访改换了门牌号,可见做贼心虚。难怪我们找不到。一到接待站,恶警就开始翻我随身带的提包。当时我想有师父法身保护,别让他们看见袋里的《转法轮》,他们用手捏,一样样翻,翻了两遍什么也没发现。我和县信访办的主任、公安局的李局长讲了四个多小时的真象,用我身心受益的事实告诉他们大法和李老师是被诬陷的。同时讲了《宪法》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他们说:你别上访了,在家炼吧,上边下令不让炼,我们不配合就得停职丢官。
他们把我们直接送回当地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们照常学法炼功,在师父的呵护下,从没被管教发现过,没受到任何干扰。在拘留所里,我揭露邪恶,证实大法,被公安局人员和管教给做了录像,而在县电视台播出时他们做了手脚,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把我讲的法轮大法好,身心受益的事实,还李老师清白的话全部剪掉了。拘留了13天,让我家人交了两千三百元钱才把我放出来。
2000年12月电视台又疯狂的播放诽谤、诬陷师父和大法的节目。我和同修决定再一次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维护大法的尊严,还师父清白。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李老师清白。法轮大法没有错,是宇宙大法,是最正的,是修真善忍的”。警车立即围住我俩。恶警们拳脚相加,凶狠的把我俩扔到警车上,记不清打了我多少下,在师父的呵护下也不觉得疼,我照样喊着法轮大法好。此时心里有些内疚,由于在家走得很匆忙,没来得及带横幅,总觉得没做全面。当警车开到前门派出所下车时,奇迹出现了,不知从哪来的红底黄字的“法轮大法好”横幅,我把横幅披在我的肩和腰上,真是大法显神威。在派出所门前空地上有好几千各地的大法弟子正在一齐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李老师清白”。喊声惊天动地。我带着横幅一直走到派出所屋里。所长正在给大法弟子登记,抬头看见我身上的横幅,一下子抢了下来。大法弟子不停的喊:“窒息邪恶、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李老师清白”,并且背诵《论语》《洪吟》,恶警们对这正的声势、正义的力量而感到震惊,他们很惊慌,急忙调来几十辆大客车分散大法弟子,被分别送往各监狱和看守所。我被送到一个非常远的不知叫什么名的监狱。因为当时天已黑,车开得特别快。在监狱的第三天我被他们查出姓名和住址。(第一次進京上访时我的身份证已存入电脑)由当地公安人员给我戴上手铐,押回当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我还是学法、炼功、讲真象。
一天我和同修正做静功。不知是谁通风报信,吴所长(吴涛)和胡所长拿着三角带鞭子冲進号门就打,打了我两遍,我左脚的小脚趾骨被打碎,当时就发紫肿了起来,右腿三处碗口大的紫黑硬疙瘩。打完后把我们拖到外面挨冻,我当时上身只穿一件线衣(内衣),下身只穿一内裤和一条弹力裤,那天气温是零下30多度,(听说那天冻死两个出车的工人)还有一位张同修连鞋都没来得及穿上。恶警让我们面向墙站着,我双手结印没有面向墙,吴所长照我前胸猛踹了两脚,我仍然站在那,也没觉得疼,也不觉得冷,我们被冻了40多分钟。第二天早上被打过的肿胀都下去了。我们五个同修共同绝食抗议邪恶的迫害,当绝食至第四天,其它监室内的大法弟子有的也开始绝食。吴所长把我叫去说给我灌食,刚一進门它就狠狠的抽了我两个大嘴巴,打得我眼前直冒金星,觉得脸有点发烧,它一边打一边说让你再领头闹,就数你声大。他们十一个人围着我,吴所长揪着我的头发,8名犯人把我绑到大长条凳上,两只胳膊绑在凳下面,大夫和护士给我嘴和鼻子插上皮管、打针(点滴)。我用力喊:窒息邪恶!却喊不出来,而且还上不来气,憋得我要不行了。我想师父法身时时都在保护我,我不能死,我还要证实法维护法呢,此时我用力把胳膊和腿挣出,把针和管子全拔掉坐了起来,鼻子和嘴都在往出淌血,他们还不罢休,又拿着加了盐水的奶粉杯子往我嘴里灌,我拒不配合,他们没办法让犯人又把我送回号里。我此时精神恍惚,两天两夜不能睡觉。第三天他们把我们7名同修送长春劳教,让我签字,我不签,我说你们说了不算,我师父说了算。一路上我默背《洪吟》。来到劳教所检查身体,他们边检查我边讲真象,检查的结果是血压135-175,劳教所拒收,又只好把我拉回了当地的树文派出所,他们的又要勒索2000元后放人。我说:你们从北京监狱把我带回来时,那位张警察搜走了我身上的六百多元钱。在与我儿子的交涉下交了1千元钱。自此我又回到了正法的洪流中。
所有这一切我能走过来,都是师父的慈悲呵护,大法的威力。请师尊放心,在今后的正法修炼路上,仍然以法为师,向内找,不折不扣,扎扎实实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一定担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重任,真正溶于法中做法中的一粒子。归正自己,与大法弟子形成圆容的整体,走好以后的路。
师尊勉励我们:“要珍惜,一定要珍惜你们走过的路。只有珍惜自己走过的这些路,大家才能走好以后的路。”(《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个人体会,不正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最后以师尊《洪吟》中的《震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