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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先進家庭”遭不法官吏迫害 凄惨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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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17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苏菊珍家因她修炼法轮功、助人为乐,曾被葫芦岛市评为“十大先進家庭”。在法轮功遭受迫害后,苏菊珍被马三家劳教院药物摧残致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父亲伤心过度双目失明。苏菊珍家五年来一直遭不法官员及警察骚扰迫害,凄惨度日。

绥中县前所镇政府、派出所不法人员经常到苏菊珍家上门骚扰、抄家,曾多次搜走法轮功书籍,至今仍在迫害苏菊珍。2004年6月1日,前所镇不法之徒共计13人再次到苏菊珍家骚扰,把苏菊珍正在看的《转法轮》从她手里抢走。苏菊珍爱人因阻止不法之徒抢书,遭到威胁。

40多岁的苏菊珍,曾以美容美发为生,在修炼法轮功前有严重的心脏病、胃病、胆道蛔虫、胰腺炎等疾病,小腿经常浮肿。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多年的疾病全部消失,连皮肤也变的光滑润泽了。她按照修炼人的要求,自己非常朴素,但在帮助他人上却毫不吝惜,曾多次被评为“先進个体户”。苏菊珍多次资助贫困学生,还经常带着生活用品和米面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自己掏钱修补当地的西河桥。因为她的无私,她家被葫芦岛市评为“十大先進家庭”。

1999年7月后,苏菊珍为了给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绥中看守所,同年10月31日,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之后又被转到张士教养院、少管所、龙山教养院、沈新教养院、大北监狱等法西斯集中营迫害,遭到多种酷刑折磨。有一次马三家警察邱萍等人把苏菊珍拉到沈阳的某医院精神病治疗处,又给开了几瓶治疗精神病的药,天天有专人强制她服用的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不久,她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四肢无活动能力,目光呆滞。

2002 年春节,苏菊珍的家人接到教养院通知接她回家,被告知拿1500元付“医药费”(即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的费用)。苏菊珍回家后的不过2、3天(阴历25、26左右),绥中县公安局原政保科科长王福臣就带人上门骚扰,此后王又多次带人骚扰。苏菊珍回家后二十二天才能進食,发现她的小便处仍有未愈合的伤口、身上有针眼。

苏菊珍现在仍不能正常思维、说话,与体弱的老伴终日默坐于家中,生活仍都需别人照应。苏的父亲由于伤心过度双眼接连失明,苏的母亲每日伤心叹息,二位老人在无望的期盼与悲伤中苦度终日。

对于苏菊珍被迫害精神失常一事,绥中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前所镇官员、派出所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这些迫害者不但没有心存愧疚、弥补过失,反而仍旧在迫害、骚扰苏菊珍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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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迫害者通讯地址(邮编125200):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镇政府 镇长、副镇长、书记;
绥中县前所镇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教导员;
绥中县政法委书记 施民新;
绥中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李长华;
绥中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立民;
绥中县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 尚尔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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