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99年7月20日开始上演的在铺天盖地的打压中,我们村里学过法轮功的人都被带到乡派出所。在派出所,邪恶之徒们让我们脚尖顶墙边,脸对着墙站直,到下午就一个接着一个被叫進屋進行肉体上的折磨,打嘴巴、用电棍电、用手铐把一名男功友的一只手从前边背过去,另一只手从后边背上来,铐在一起,这种刑罚被他们称为“苏秦背剑”,什么时候说不炼了什么时候才停止折磨,否则不知道被折磨到什么时候,而且他们还逼迫修炼者用下流的话攻击和诽谤大法的师父。这些都是他们用以欺骗和蒙蔽那些不明真象的人们的“说服教育”。他们才是不折不扣的恶棍加流氓。
2000年6月的一天,我到离家只隔几个大门的村民家串门,由于离的近,没有锁门,到她家还不到五分钟,就有人来找我,急冲冲地对我说:“快回家吧,乡里又来人啦,把你的书都拿走了。”我回家一看乡里的李连清和一个姓申的由大队妇联的人带着非法搜到一本《转法轮》和手抄本,我向他们要,他们不给,还要把我带到乡里去,我开始质问他们,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下私闯民宅,而且还象强盗一下乱翻乱拿别人的东西,你们这是执法犯法,还讲不讲道理,我要上北京找国家领导人反映情况。这样他们在村人的围观中悻悻离去。
于是在2000年6月20日,我本着对国家对政府的高度信任,到北京天安门用自己的善念和平上访,为大法为师父鸣冤,我被带到了葫芦岛驻京办事处,在这里人民公安变成了人民公害,上演了既贪婪又残暴的一出丑剧。刚進办事处的门,有两个人在登记,劈头便问:兜呢?我说:没带。他们用狐疑的目光又从上到下打量我一番又问到:没带钱吗?我又答到:带几个路费买票了。接着又问没带钱来干啥?我说:我不是来花钱来了,我是来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说句真心话:“法轮大法好,李洪志师父好,你们善恶不分,专打好人,关押好人的恶行……”他们从另外一名大法弟子兜里翻出一千多元钱,毫不掩盖的就地瓜分。恶警让我往后去,这时接我回办事处的司机手里拿着冻得全是冰的矿泉水瓶往我头上砸,随即便是一阵拳打脚踢……
我被乡里来人接回后,以扰乱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秩序为名拘留一个月,本应是一个合情合理又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的民事上访,却被扣上一个似是而非的荒唐可笑的罪名。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在我们同一个号里还关了23个功友,有的都已经超过拘留证上的日期好几天了,可他们就是不放人。我们问管教为什么到期不放人,可他们就是不吱声。我们开始大声背诵师父的《洪吟》,他们制止,不让背,当时我背诵的声音大,他们说我捣乱,打开门凶狠的对我说:跟我走一趟。我走下地板,要穿鞋,他们不让穿,就这样,我光着脚跟他们来到所谓的管教室,進门就问我家住哪里,家里有什么成员及我叫什么名字。他们又对我说:你们学大法的讲“真、善、忍”你出来了连你丈夫和儿子都不管,你也没尽到善啊,更没尽到做妻子和妈妈的责任。我回答到:“不是我不善,如果不是政府把我抓到这里,我在家中对丈夫体贴入微,对孩子更是无微不至,让他吃得饱,穿得暖,是政府剥夺了我作为一个好妻子、好妈妈的权利。”接着它们又翻档案问到:你还没到日子哪,还差三天呢?你怎么说我们不放人。我说到:是啊,我没到期,可是别人到期了,而且还超过好几天了,你们也没有放啊,你能保证三天后放我出去吗?当时他就答:那我可保证不了,因为上边有规定。就这样,他们哑口无言又把我送回号里。
一个月后乡政府来人把我和另外三名功友一起带回乡政府,下车進屋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其中有个恶徒叫王力夫,全乡炼功的人都被他打过。晚上由乡里的那些所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卜和各村的治保主任把我们四个人围在中间,你踢一脚,他打一拳,又给一个嘴巴,她们三人中有一个已经50多岁了,终于挺不住了,写了保证,这回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乡长彦子庚过来一边打嘴巴一边骂到:你这娘们最可恶,还跑北京去了。他们又叫另外说不炼的两名功友轮番打我,她们不打我就打她们,见她们打我的嘴巴不用力,就拽着她们的手打我嘴巴,当时乡里的二把手王洪光把脚下的拖鞋脱下,用拖鞋打我的两腮,一直折腾到半夜11点半,才有人说别打了,叫另外两名功友把我扶回我们住的屋,我用手摸我的两腮,拖鞋印还印在腮上,鞋底下的纹道都摸得出来。他们心黑手狠,晚上11点半让睡觉,早晨4点就得起来,叫我们在乡政府大院跑步,跑不动就打。吃过早饭给我们放诬蔑大法的录像,其间不管哪一位進来只要问我说“还炼”,来的人谁都可以伸出罪恶的双手来打,边打还告诉我说:打死算白死,上边有规定。
他们不知把什么药片放入矿泉水瓶中,逼着我喝,我拒绝后,他们开始硬灌,由崔玉民的儿子在后边揪着我的头发,前面王力夫托着我的下颌往里灌,在乡政府呆的七天中我肉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们又向家里人索要了1000元钱的保证金。当时说到年底就还给我们,可至今三年多都过去了,家人去要一直不给,这就是中国政府一再对外鼓吹的历史上人权处于最好时期的真实写照,春风化雨的背后是暴力加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