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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大法弟子高洪英控告当地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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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4日】

控告人:高洪英
被控告人:亳州市“6.10”、石新民、袁磊等人
控告事实:

2002年农历二月初十晚上10点多钟,忽然闯進几个6.10恶警,把我强行带到薛阁派出所,随后又把我丈夫和14岁的小儿子也带進所里。开始我不知道丈夫和儿子也被他们带来,当夜2点左右,他们把我儿子带到我被拘禁的房间里。儿子跪到我面前泪流满面,哭着说:妈你有啥说啥,你就说一句不炼了。我一看儿子的小脸蛋被6.10的人打得红肿,五个手指印还清清楚楚的。我说:好孩子站起来,坚强点,你妈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只是炼法轮功做个好人。然后6.10的人就把我儿子带走了。6.10的人对我丈夫和年幼的儿子也迫害了三天三夜,直到我被送進拘留所才叫他们回家。

第一个迫害我的是吴宪彬。他张口就骂我,我说:你们张口就骂人,抬手就打人,你们是执法犯法,我们学大法的人都能按照师父教我们的,不打人,不骂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个道德高尚的人。你们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们一家三口抓来迫害(当时大儿子不在家),又抢走我家仅有的980元钱,你们这是无视法律,善恶不明。姓吴的说:我叫你嘴能说,我就打你,看你能怎么样,说着就打我三个嘴巴。

然后,石新民、袁磊就强迫我蹲下,时间长了,我受不了,就坐在地上,袁磊一把揪着我的头发把我从地上揪起来。石新民和袁磊轮换班打我的嘴巴,打累了把我按倒在地,把棉袄给我扒掉,斜拉背铐,袁磊坐在椅子上,穿着皮鞋,用脚后跟砸我的后背,又踢我的胳膊肘,踢我的后关节。他们看我不吭声,就开始骂人,袁磊骂着,又用手往上掀背铐,直到疼得我浑身发抖,他们才给我松开。过一会儿,他们又换一个方式折磨我,揪着我的头发又是一阵耳光,打得我眼冒金花。他们一共打了三百多巴掌,直到他们累了,不行了,才停手。

到第二天下午五点左右,他们几个人喝酒回来,把我铐在椅子上,石新民眼睛喝的发红,和袁磊又用警棍打我。石新民说:你要哭,就把你的牙给你砸掉。他还说:我打死你,从窗口上把你扔下去,就说你跳楼自杀,有一口气,照拉你火葬厂火化,不是没有这样的。说完就走了,叫俩个小伙子看着我(好象不是“6.10”的人),他们对他俩说:你们帮我们看一会儿,不要叫她闭眼。他们也没叫我吃饭,就这样迫害我三天三夜。

第三天夜里十一点多把我送到七里桥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因全身伤痕,行走不便,我向所里揭露了6.10恶警对我的迫害,他们不相信,不相信6.10的人会打我们,以为我说假话,就说叫法医鉴定,当时就叫王医生(女)来检查,证明小腿以上到整个臀部全是黑紫,他们全都哑口无言。我要去上医院拍片子,所里也同意了,结果请示6.10,6.10的人不同意。还说:不是炼法轮功的人可以,是炼法轮功的就不能去。又说:叫她炼炼功就好了。四个多月了,我全身还一直黑紫青肿,半年多了两手还一直麻木,小臂酸痛,两手腕黑紫青肿。

6.10的人对我们大法学员根本不讲法律,我在拘留所被迫害了三个月后,又被送進看守所。天渐渐炎热,我穿的都是冬天的衣服。6.10的人又不对我家人讲,家里人也不知道我被送到哪里去了,两个多月家里也没送换洗衣服,都是穿别人的衣服,这就是6.10身穿警服的人的所作所为。

我得法前是个个性比较强的人,得理不让人,说话好强,也知道骂人不好,可是约束不了自己,后来看了《转法轮》,被师父深奥的哲理所折服。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知道人生的真实意义是什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人类不会永远这样败坏下去的,人不治天治。我修炼的“真、善、忍”,法轮大法是一部高德大法,是天法,谁也动摇不了我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这颗心,任何强行的办法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6.10的几个恶警把我铐在椅子上,用一次性杯子倒上水,在水里放上迷魂药,装出一副假善的样子,让我喝水,当时我喝过之后,我不知怎么回事,只觉得嘴干,口渴,舌头发硬,当时我迷迷糊糊的,他们说什么,写什么,我一概不知道。

迫害真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是有史以来的特大冤案,你们身为一名法官,一定要分清善恶,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还我自由!严惩执法犯法的迫害大法弟子的那些恶人。

高洪英被非法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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