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说,六名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向联邦地方法院控告江泽民以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下「酷刑罪、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去年9月,联邦法院法官肯奈利以江泽民是国家元首、在美国享有免于遭受民事诉讼的豁免权为由,驳回此一控告。原告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报道还说,原告的律师马许(Terry Marsh)27日在法庭的口头辩论时表示,江泽民现已不是国家元首,可以被控告。他说,法院驳回诉讼「会发出这样的讯息:实行种族灭绝的国家元首享有豁免权」,并表示,撤销这个案子不会保护任何美国总统,把江泽民绳之以法,才是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
美国担心中国政府的报复。报道说,代表美国政府的美国司法部律师表示,他们知道法轮功学员在大陆遭受打压和迫害,但他们担心,如果江泽民在美国法院被起诉,将来美国总统也可能受到同样的报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31/48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