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肃天水市恶警谩骂逼供、敲诈勒索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5月16日】我是甘肃省天水市一名大法弟子,于2003年4月5日在向当地民众讲真相的过程中,被天水市秦城区公安分局政保股的恶警跟踪,最后绑架至皂郊派出所進行非法审问。所谓的审问其实就是警察在没有任何违法根据的情况下对我的一通谩骂逼供。在此期间,我只是正念对待,不理会他们的任何要求。

为此,市公安局长史居平恼羞成怒,把我押送到秦城公安分局继续谩骂逼供。史居平最后气急败坏的下令把我铐在政法大楼内一幢平房小院内的柱子上。这样我被铐了五天五夜。在铐的过程中,警察不让我上厕所、睡觉。

从被抓那天起,为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我一直在绝食。由于逼供不出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公安局长骂我没人性,同时又告诉那些恶警:“不要给她吃喝,不要让她拉屎撒尿,一直铐着,死了让她老爷(丈夫)拉出去一扔。”

最后把我强行关押到吕二沟看守所。在看守所,秦城公安分局政保股的恶警经常来这里提审。参与的有:政保股股长裴贵林,恶警董全子、张保勇、杨永周等人。他们采用诱骗、挑拨离间、威胁、欺诈等手段進行逼问。

当时,由于自己正念不足,用人的观念衡量这个问题,心想为减轻其他同修的负担,就承认全部是自己干的,结果被邪恶钻了空子,导致另外两名同修被抓,遭受迫害。且让他们知道了部份资料的来源。

在审问我时,不管他们怎么对待我,我始终善意的向他们不断的讲真相。他们说:“拿人家钱就替人家干事。”

我说:“你们想过吗?为啥给你们加薪,其实就是江××在利用你们害人害己。”

他们还说:“只要人家给钱,别的不管那么多。”

在看守所以后的几次提审都没有结果。他们还是不死心,就威胁我说,不写东西(指保证书之类的)是不会放我出去的,而且还要判劳教、判刑等等。

面对邪恶的迫害我不动心,并明确告诉他们这是徒劳的,是违法的。我向他们不断的讲真相,劝他们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否则,将会得到毁灭性的结果。他们几次逼我写保证,都被我当场拒绝。他们就采用欺骗手段,背着我给我丈夫施加压力,利用亲情,逼他代我写了保证。当他们告知我时,我立刻严正表明了我的态度,不承认任何人代写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也就这样在无任何结果中不了了之。

这次迫害历时3个半月,家里人被公安强行罚款5000元,我丈夫因此惊吓而卧床不起。这些公安警察为了钱,不要道德,不要良心,啥坏事都敢干。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