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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大法弟子刘文瑜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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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9日】刘文瑜,女,53岁,甘肃省天水市铁路医院退休职工,98年10月修炼法轮功,1999年12月底进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拘留半个月,罚款4000元,2000年12月只身去天安门,向世人讲“法轮大法好”,接送回来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被劫持进兰州安宁区劳教所。刘文瑜在监狱里因不向邪恶妥协,绝食,被插管灌食导致胃大出血,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回来后北道区恶徒又不断的登门骚扰,在2004年2月含冤离开人世。


附:刘文瑜写的揭露迫害的文章:

我今年52岁了,(女),是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铁路医院的职工,已退休在家。

得法前,我是一个身患多种疾病的人,如腰椎间盘突出,颈椎骨质增生,胃病,心动过速,轻度中风;另一种顽疾叫宫颈糜烂(妇科病),不幸在一次治疗中被消毒不严的医疗器械染上性病。经过多方医治,再好的药用上,只能在很有限的时间内起一点缓解作用,却无法根除,使自己的身心陷入难言的痛苦之中,另外我的丈夫有五个姐姐和一个守寡四十多年的婆母。加上自己性格倔强,口直,无意中伤害了他人都不自知,还觉得自己比别人好。

1998年10月我有幸得到大法。当我通过反复通读《转法轮》及每天坚持到附近的炼功点参加集体炼功。不知不觉身上的各种疾病都好了,顽疾也消失了。就连无法忘掉的是非在头脑中也无影无踪了。我真正尝到了没有病的滋味,没有烦恼,那是无法用人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在以后的学法炼功中,渐渐的对“真、善、忍”有了新的认识,在遇到事时能找自己的不足,并把它改正过来。能宽容别人了。大法在改变着我,在归正着我变异的一切观念和思想。

可是,1999年7月20日,由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发动了一场对大法、大法弟子的邪恶镇压,江出于个人对大法的妒嫉,凌驾于国家和宪法之上,对大法进行铺天盖地的诬陷、造谣、诽谤,对亿万炼功群众随意进行抓、关、打、劳教、判刑,真有天塌之势。面对突如其来的残酷镇压,我百思不得其解,渐渐冷静下来思考一下,认识到,信访是国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修的是正法,按“真、善、忍”原则修炼,不求名、不求利,只为做一个好人,这有什么错?思考后决定应该用自己身体变化的情况去证实法。

第一次去北京上访是在1999年12月底(大约时间),我和几个同修一同到北京。我们被同时抓住,关押在天水驻京办事处的地下旅社。后由天水北道公安分局政保股的冯继堂押送至北道行政拘留所,强行罚款4000元。

第二次在2000年的12月,我只身去北京后,直接去了天安门广场,向天下人讲“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又被抓,关押在北京海淀区看守所9天。被原工作单位接回后关押在天水北道区行政拘留所30天。

2001年1月20日我被绑架至洗脑班(桥南戒毒所),我们绝食抗议,于腊月28日被释放。2001年3月17日(大年初二),我又被从家绑架到行政拘留所,直到2001年3月19日被非法判劳教两年。

从被押送到劳教所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绝食抗议这种非法迫害。我认为修炼“真、善、忍”没错,并没有违反国法,这里不是好人呆的地方。甘肃省第二劳教所女子大队二中队的恶警就采取各种野蛮残忍的手段给我们灌食,因为次数太多,记不清,只记得最长的一次是15天。

二中队的恶警每次给我灌食时,都指使劳教犯人。第一次由十几名劳教犯把我抬到大队院外的一间平房里(理发室),手脚全被绑在椅子上,卫生所长亲自将管子从鼻子往胃里插。在他插的过程中,我始终不配合。有时用牙咬断管子,他就把管子从鼻子到口里来回扯动,不知反复插了多少次,恶徒都没达到目的。一次,恶警把我绑在卫生所的一张铁条床上。这床宽约1米多,长约2米。床面分别由数根宽不足10公分的铁条间距不到10公分均匀的排列而成,又用床单布条将我固定在床上。将我与床搬到中队的活动室,指使犯人坐在我的腿关节处,肚子上,换了一个高姓的警察,用比上一次还粗的胃管,插进去又拔出来。残酷的折磨使我口、鼻腔全是血,血顺着嘴往下流,流了很长时间。由于无数次的残酷灌食,致使身体十分虚弱,消瘦。以后再灌食时恶徒直接在警察的现场指挥下,用平时刷鞋的刷子把撬开嘴往里灌,牙被常常撬得流血不止。

2001年7月份,中队对大法弟子的饭量突然减少,有的只有平时的三分之一,正在这时,每天干的活是挖土方,甚至把拉架子车最重的活让大法弟子干。我绝食抗议这种违反人权的行为,并要求他们恢复正常饭量,中队长迟迟不答应,我还是绝食抗议。一天,我被叫到中队长办公室,那里有三个警察(两女一男),其中有一个叫武红霞的是天水北道区公安分局政保股的。劳教所的人将我交给这三个人之后离去。那个男警察拿了一根木凳子腿开始审问我。让我说出北京一大法弟子和一台电脑的事。我说不认识,男警察就用凳子腿往我身上戳,武红霞抽我的脸。渐渐的我被打得失去了知觉,意识中觉得好象有人往我脸上撩水。时间持续了大半天,也没有结果,恶徒说不走了,天天来。还逼我在他们提前写的材料上签字,我拒绝了。回到号室我悟到不能放纵让他们折磨,应当用正念抵制,同时向中队长明确提出,今后无论是谁提审一概不见。从那以后再没有类似事件发生。

后几次,因恶警在公开场合污蔑大法和师父,我高呼:“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就被他们随意的关禁闭、戴铐子、罚站,连续多日不让睡觉,20多天不分昼夜的站着下来,腿肿得象灌了铅似的,抬不起,也无法打弯。

一次在礼堂开会,有人污蔑大法和师父,我就喊了:“还我师父清白”的口号,恶警对我动用了一种酷刑叫“大背吊”。就是将双手反背身后,又将两手用铐子铐在号子里1米8左右的床架最高处(上层),双脚离地一尺有余。汗珠一滴一滴的往下滚,也不知过了多久,汗珠不滴了,这时浑身、肩膀、手脚疼痛难忍,就心里跟师父说:“不管咋样,决不向邪恶妥协。”刚想完,突然有人叫喊我,原来有人路过此地看见我紧闭双眼,头低垂着,叫也不答应,急忙把相关人员找来,把我赶快放下来,那天后再也没铐过。自己当时明白这是师父在保护着弟子,眼泪夺眶而出,一下没有了痛苦的感觉。这一次真正放下了生死,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邪恶无法找借口迫害。在一次被恶警蹲背铐二十天后,又连续两天不准睡觉,都神奇的走过来了。有时绝食中默想,法轮助我,不让她们灌进去,就一定灌不进去,警察也觉得奇怪,只好不了了之。

现在正法已是最后的最后了,自己深感肩负的历史责任重大,只有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三件事,努力揭露当地邪恶,在证实法中救度众生与世人,走正正法路上的每一步。

甘肃省天水大法弟子 刘文瑜
200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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