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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拉尔铁路分局干部张兆华被非法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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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4日】法轮功学员张兆华,男,52岁,哈尔滨铁路局海拉尔铁路分局干部。

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张兆华坚修大法心不动,并向周围的干部、群众讲真象,于2000年11月份被海拉尔铁路分局公安处抓捕,强行拘留两个多月。被关押在海拉尔南屯看守所,邪恶之徒为了达到迫使他放弃信仰的目的,指使“牢头”向张兆华勒索衣物,并严重毒打,打伤了肋骨。最后海拉尔铁路分局公安处在向家属勒索5000元“保证金”后释放。

2001年2月19日,地方派出所二名恶警趁张兆华家中只有一名11岁的小女孩在家时,私闯民宅。抢走大法经文和资料,并告发到铁路公安处,张兆华第二次被非法抓捕,拘留二个月后,强行判劳教两年。由于本人不服并提出申诉,又被开除党籍,强行押送到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四大队继续迫害

在劳教期间,因张兆华不放弃信仰,被列为“严管”对象,由劳教所指派那些行为恶劣的刑事犯人严加看管、随意打骂,名为“包夹”。2001年10月20日,他代表全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写申诉材料要求停止非法迫害、无条件释放。富裕劳教所恶警因此对张兆华大打出手,他被打得满脸鲜血,被拖上警车送往富裕县公安局看守所。5个月后在富裕法院开庭审判,当时没公布判几年,后因610不满此结果,又重新开庭,于2002年3月8日,张兆华被非法判5年。开庭期间,富裕县法院召集了县委领导、各单位领导和一些大法弟子,企图看到张兆华转化,他们好向主子邀功领赏。结果张兆华在法庭上,面无惧色,揭露邪恶迫害事实,并当众宣布在重压下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都是违心的,全部作废,从此坚修大法。当场博得一片掌声和叫好声。邪恶之徒惊慌之下又加刑2年,改判7年。

在此期间,法庭以各种名目,骗取家属4000元、律师费1000元,后只还给家属1000元,然后将张兆华投送黑龙江省北安监狱至今。

黑龙江省北安监狱地址:
黑龙江省北安市805信箱:四大队 一、二、三中队;五大队 一、二、三中队
邮政编码:164089
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地址:
黑龙江省富裕县富裕劳教所
邮政编码:161200
黑龙江省富裕县法院:厅长:李广平
邮政编码: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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