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贵州李定珍自述:修大法治愈乙肝 讲真话惨遭冤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我叫李定珍,女,现年58岁,是贵州省第七冶紧建设公司退休工人,93年得法,99年7.20江泽民对法轮功进行镇压,因挺身护法,先后在贵阳第二看守所,贵州女子劳教遭受迫害。我要用狱中的亲身经历,揭露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我的迫害,早日把江泽民送上国际法庭,接受国际社会的公判。

一、修炼法轮功数月,自觉身轻体健

86年经单位体检,发现身患乙性肝炎,心脏二级杂音。心律不齐,4个腰椎骨质增生,第四腰椎骨折并移位,每天拉肚子7-8次,而且自己明显感觉右侧背部有拳头大小的物体下垂难受,为治乙肝,没月工资花光还不够,花钱无数,求助无门。直到93年我走上大法修炼之路,我有幸参加了李老师在贵阳开办的第二期法轮功学习班,9天班完后,我感到身体从来没有过的轻松,就这样我共参加了省内外三期学习班。

修炼法轮功数月,自觉身轻体健。很多不良症状不翼而飞,同时思想境界不断升华,明白了按“真、善、忍”做人的真正道理,在利益上不和别人争斗。买东西时。卖主多退钱,我都如数退还,当常人时从单位拿回家变为己用的国家材料,也请厂长派车拉回去,从而受到世人对大法的称赞。

自修大法以来,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从未感觉到人生有如此乐趣,深感恩师慈悲伟大,大法无穷威力,于是我下决心紧跟师尊,一修到底。

二、上访无门,向世人讲真相被迫害

99年7月20日,江××集团动用国家机器对大法和大法弟子进行疯狂诬蔑和迫害,为了说明真相,获得炼功自由,我到贵州省公安厅上访。我说我们老师要我们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我们没有错,我们要求政府按照国家《宪法》规定的范围给我们信仰自由,炼功自由,没想到他们以此为由,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我的家,将我师父的法像无理没收。

我上访无门,转而对广大善良的世人讲真相,我用切身体会向世人讲大法的好处,师父的清白,白云区艳山红派出所为了阻止我讲真相,对我和我的家人进行监控骚扰。就连晚期膀胱癌的姐夫和怀孕7个月的女儿都不放过。

2001年6月我在贵阳发真相资料期间,派出所骗我说,你不回来我们就要下岗,我当时就想,我们是真善忍的,处处都要为别人着想,我就回去了。2001年6月25日,正好端阳节,我正准备全家过节之事,早上9点左右,艳山红派出所来个民警,要我去说几句话就回家,我到了派出所,原所长黄涛(现任白云区分局副局长)恶狠狠地说:“这回我看你跳”,并立即打电话给贵阳市公安局,市局来三四个人,没有任何手续,再次抄我的家,并给我戴上手铐。我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在单位是个好工作人员,在家里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在街坊是左邻右舍有口皆碑的好邻居,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人格受到如此侮辱,人的尊严受到如此伤害,更感到在江××黑暗统治下,执法人员黑白颠倒、好坏不分。看到我被派出所公安局非法抓捕,邻居们都说,这样的好人还被抓坐牢,这是什么世道呀!纷纷为我鸣不平。

三、身陷囹圄、遭劳教迫害

贵阳市第二看守所关押的都是些贩毒、砸骗、杀人及抢劫犯等刑事犯罪分子,像我这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按真善忍做个好人的人,和他们同关一室,犯人们都觉得不可思议。她们说她们是做了坏事进来的,你犯的什么罪?我说我只是按照《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合法权益,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向世人说了几句真心话而被抓捕。明白真相的人都为我鸣不平。

看守所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常年吃萝卜和带虫的萝卜叶,饭中夹沙。高价出售生活用品,全天三十多人呆在三四十平方房间里,睡在地板转上,没有垫的盖的,6--7月份都是冰凉的,同室的犯人看我年纪大,拿出自己的毯子给我垫,吃喝拉撒都在一室。

8月2日公安局叫我签释放通知书,又非法判我两年劳教,当时女儿正当临盆,作为母亲我不能守护在她身边,反而让她为我的安危担忧,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女儿终日以泪洗面,身心倍受煎熬,江泽民这种株连九族的迫害,给我和我的亲人带来极大的伤害。女儿在银行工作,常因邪恶之徒的干扰而精神恍惚。

2001年11月28日看守所将我强行送往贵州省女子劳教所新收队,首先是野蛮的搜身,自小受到中国古老传统道德教育的我,一个56岁的老人,被她们在大庭广众之下检查内衣内裤,个人尊严受到严重伤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蒙羞受辱的一刻。

随后她们找几个说客,用车轮战术,妄想让我放弃法轮功。我表示坚修大法,决不背叛师父,她们就将我24小时监控,派两个吸毒人员包夹,强迫我抄军训,背所规队犯。为抗这种迫害,我拒绝她们的安排,劳教所就以加期相威胁,为防止我们法轮功学员交流,对我们进一步思想和身体控制,2001年12月28日将我们关在三十平方的监号里,每天要与一个吸毒犯抵足而睡,床小只能侧身而睡,长年累月难以安身,每晚还由一个犯人轮流值班,一切思想行为都作记录。监号里,人睡的地方和大小便同在一室,臭气熏天,每天罚站军姿七八个小时,后因号里大小便不成体统,2002年,女子劳教所制定了解手牌,每天三次由包夹人员到干部办公室去领,这种非人的迫害的是强迫我们放弃信仰,吸毒犯中称我们是牢中牢。

劳教所的用水也是一种迫害,一年365天大部份是喝凉水,洗凉水,冬天也是如此,洗衣服,洗澡要报告,干部高兴让你洗你就洗,干部不高兴几个也就不让你洗;家属送去的钱不让自己去购物,有包夹人员带购,而且物价昂贵。在劳教所,还要强迫我们参加劳动,我是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炼者,是按照《宪法》规定做事的好人,我没有错,为什么要我参加这种以迫害方式为由的劳动,劳教所二大队新收队队长顾兴英说不参加劳动就别想回家,你上坐劳。

四、抵制一切迫害,正念出监

2002年12月14日早上,我抗议强加在我们身上的一切不合理的制度,我不站军姿,干警要我到办公室,我就高喊“法轮大法好”,此时就上来三个包夹人员捂住我的嘴,当时我几乎窒息,我没喊报告,她们就上来几十个犯人对我拳打脚踢,右膝关节以下都踢青,然后几个犯人把我的手反扭在背后推到小会议市强行罚站军姿,我不站,她们又将我双脚踢并拢由一个高大体肥的吸毒犯靠墙站在我的双脚背上,而且不让我扶墙,很难站住,脚疼难忍,后来我十个脚趾关节血青紫很长时间,有些明白真相的吸毒犯人看见我所受到的迫害都流下了眼泪。

江氏集团不仅迫害法轮功,他还挑起世人对大法弟子的仇恨,从而也毒害了许多无辜的世人。在劳教所里包夹人员是三个月一换,警察指使老犯人教新犯人怎样包夹迫害大法弟子。一次一个吸毒犯人对我说,老犯人要新犯人对法轮功表面要善一点,实际上要象对敌人一样。还有一次一个吸毒人员对我说,老犯人要新犯人轮流给一个叫秦玉芬的同修放药。我问她放没放,她说没放,因她们都是好人,当时她给我看,是两粒铁锈红颜色,黄豆大小的药物,后来我问了几个明白真相的吸毒人员,她们都没有放。我告诉她们,你们做得好,将来对你们生命的永远是有好处的,但也有些很不好的犯人配合干警迫害法轮功,而且还破口大骂我们师父,这些缺德行为均得到干警的公开支持。

劳教快满两年时,劳教要我写总结,我不写,她们就叫吸毒人为我写,当时叫我签字时。我两下就把总结给撕碎了,后来吸毒犯又写一份,我还是不签,就上来七八个人把我的手指掰开,硬拉我的手指按手印。我决不承认邪恶势力强加给我的迫害,对此我已在明慧网严正声明作废。江××及其爪牙对我的迫害,我从未配合过。

2003年 6月24日,我经历了两年的牢狱迫害终于正念出劳教所,我出来后又精进学法轮功,按照师尊指出的三件事,投身到正法洪流中去。

然而人虽出来,邪恶势力并未停止对我的迫害。派出所不给我办户口和身份证,非要我在一张表上盖黑手印,方可办理,一拖几个月;后来单位要办存粮补贴,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不给办,经多次到派出所要,才给办理;在劳教期间,单位停发我一年的退休工资,回家后我找退休办问及此事,直到现在,也未补发;我的退休工资存折由我单位保卫科保管,我回来快一年了,每次取钱,保卫科都要替我取,存折不给我,说这是上面指示这么做的。

在此我强烈要求,国际人权组织,伸张正义为民除害,把江泽民早日绳之于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