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在贵州省中八劳教所经历的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2月18日】下面是一位大陆大法弟子得法、修炼,被贵州省中八劳教所劫持后,见证的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经历。

* 苦难的人生中见真理之光

我出生在四川省很边远的一家农民家,那时我家里11口人生活。父亲多病体弱,七八个孩子,无法养活全家,就把我过继到贵州叔公家当佣人。因劳累过多,病多体弱。

在1996年底,丈夫单位一个同事向我们介绍法轮功,同时给了我丈夫一本《转法轮》。我有一段时间看见很多人在炼法轮功,我也跟着炼了,那时我还是模糊的,只是想祛病健身。我修炼法轮功还并不全因为这个功法给我治病,从凄苦的童年到中年,我经历了太多的人世炎凉和苦楚,我总是看到一个疲惫的自己。可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当我看了《转法轮》,书中告诉我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炼大法,修炼人必须遵循“真善忍”,提高心性,升华到更高境界。我的思想这一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惊喜于这个“真善忍”的境界,能够遇到一门真正的佛家功法,我从内心深处感到幸运。

* 警察和管教:“是江××的指示,不干就要被开除。”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在法轮功传遍世界,老百姓在人传人,心传心的时候,那个爬在中南海最高位的江××凭个人的权力和意愿,发动起这一场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的迫害正式开始了,不断的升级,我经历了人生最可怕的一场噩梦,我三次被绑架。法轮功教给了我人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按照真善忍来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时向内找,修炼法轮功后,我在利益面前不与人争斗,与人和睦相处。我认为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是错误的。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是中国公民,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没有错。

我和一位法轮功学员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讨个人间公道,被一受谎言蒙蔽的人举报公安。2001年2月5日,被恶警绑架强行塞入警车,之后我们被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我们告诉警察和管教,我们就是炼法轮功祛病健身,修“真善忍”做好人,凭什么要抓我们?警察和管教都说,“我们也不愿意抓你们,你们法轮功确实好,因为是江××的指示,不干就要被开除,只有服从江××的命令了,他有权力嘛,鼻子大压过嘴,谁敢说。”

在看守所大法弟子被和吸毒、卖淫、抢劫的犯人关在一个潮湿的房间里,吃、睡、大小便都在房间里,一天给两碗饭,一天勒索十块钱,饭菜里都是泥沙,虫子,边吃边选。整天不见阳光,每天管教放出来在院子里透两次风,一次十分钟。也不告诉家人,有的家人打听到大法弟子关在哪里后,来看都不行,只能在一个很小的洞看一下。警察还要找我们法轮功学员逼迫放弃修炼。我不服从恶警对我的任何指使、要求和命令。15天后,虽然他们把我释放了,但仍对我实行监控。

* 队长顾新英和管教:为了对付你们,我们已经使绝了招数了。

2001年4月的一天,派出所警察一伙突然冲进我家,要我去派出所说几句话,一会就回来。去后,我和另一位大法学员被绑架进了贵州省中八劳教所新收队判非法劳教两年。到了中八劳教所,我了解到,拒绝写所谓“三书”的大法学员会被包夹,打,骂,上绳不让睡觉,罚站,灌食,坐禁闭(几天不能见阳光),坐马凳,晒太阳,不让上厕所,不让说话,不让走动,强行打毒针等。大法弟子韩敏被队长顾新英强行多次抬去打毒针。顾新英怕承担责任,谎称韩敏是“乳腺癌”。被释放回家后不到半年,韩敏就去世了。大法弟子周香兰、蒋士碧被迫害得死去活来。恶警给大法弟子张菊英灌食迫害30多天后,转到其它地方。有天夜晚,一个大法学员被罚站,时间很长,要上厕所,队长顾新英不让上,还说就拉到裤子里。一天中午,几个恶人架住大法学员,此学员喊“法轮大法好”。被这几个恶人又是打又是堵嘴。一次我在院里看见三楼法轮功学员手吊铁窗,喊“法轮大法好!”也遭到了同样的迫害。新收队顾新英和管教整天在电视上播放诽谤大法的录像,以此来混乱我们的思维,全天的洗脑,污蔑大法的“讨论”,逼迫我们放弃修炼。队长顾新英和管教曾说:“为了对付你们,我们已经使绝了招数了。”

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吃的饭菜被苍蝇蚊子叮满,菜里菜根大便壳和泥沙,还有鼻涕虫。加餐吃肉就是猪头,猪脚,猪肠,又臭又脏,无法吃。好的一部分饭菜被抢劫犯和吸毒卖淫的吃,这部分人受恶警指使迫害大法弟子。

中八劳教所新收队不管天晴下雨,天寒地冻,整天逼迫大法弟子在外面坐在小塑料凳子上不准动。夏天40度,吃饭时,汗水直往脖子里流,操场是餐厅,也是车间,做珠绣,折口罩,捡豆米,做鞋帮等。狱警和管教时常在露天逼迫检查身上有没有法轮功资料,内裤都要扒光。江氏集团用最流氓、最恶毒、最卑鄙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监狱劳累过度,狱警、管教为了他们的名和利,逼迫法轮功学员要达到地上不能有一根头发,达不到要求,就罚站。王尚英累得昏倒在地差点休克。王冬香站军姿累倒在地。2001年6月16日,“610”张富生到中八来侦察。那天我特别的累,肚子疼得要命,没有地方坐,更没有地方靠一下,就睡在地上。法轮功学员赵群英看见我睡在地上又痛又吐,就把我抱起。我当时身体很难受,好多法轮功学员都围过来看我。队长顾新英说不要管她。后来管教派人送我到狱医室打的什么针,输的什么液我也不知道。我疼痛难忍,被确诊为肾炎,要开刀做手术。可毫无人性的狱医还用拳头打我的腰部,我被打得翻倒在铁床上差点休克。我慢慢地爬起来,一步步的往新收队挪去找我们的功友。我几天没进食,疼痛呕吐。监狱又潮湿又肮脏,整天在外面,又冷又冻,鼻子流血,整晚不能入睡,管教还要监控,我就在走廊上和值班的张中义坐了深夜。许多功友的身上还染上了严重的干疮。经历劳教所的迫害后,到现在我的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

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步步升级。安装监控器,采用加期,夹控,整天24小时夹控记录,半小时,一小时向管教汇报一次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夹控大法弟子的人都是抢劫和吸毒卖淫的犯人,恶警要给她们减期。新收队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肉体和精神严重的摧残迫害。我了解的就有包括我在内的140多个大法弟子时刻笼罩在恐怖之中。我在这恐怖肮脏的监狱里痛苦煎熬了19个月,于2002年10月14日无罪释放。

* 江××网络化、系统化的剥夺修炼者基本人权

回家后,当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一次一次的骚扰,监控,多次抄家,收走大法书,炼功带,师父法像。丈夫不修炼,很恐慌,提出要离婚。我被迫流离失所,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我走到哪里,恶徒就追到哪里,我在外面流浪了一年。江氏流氓集团发动的这场迫害给中国无数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和个人以及民众造成极大的伤害。

我第三次被绑架是2003年7月6日,在白云派出所我给恶警们讲大法真相,可他们不让我说话,并威胁:再说就用手铐铐你。他们没有任何理由非法关押我。虽然他们当天放了我,但人身自由被剥夺,仍然被监控、骚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