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26日,在乡里被非法拘留3天,谁说“炼”,就罚1000元钱。由于家庭贫穷,我拿了100元,因没拿够,就逼我白天报到,晚上回家。
总起来说,从1999年7.20到2001年,几乎都叫我们报到,有时拔草、种菜、打扫垃圾。特别在农田大忙季节,一天两次报到,晚去10分钟罚100元钱。
从1999年7.20到2000年,迫害我们的是派出所徐丙新等人,以后是王如民、顾建明、程海春。我讲法轮功真象,他们不听,他们说:是江××叫我们干的,我们是执行公务。
由于长期受迫害,2000年12月份,我到县公安局去说理,讲清真象。他们不但不听,还谩骂我,又拘留我24天,并且向家人索要1000元钱押金,家人交了仅有的300元钱,并叫写保证不进京上访,才让回家。他们也说是江××叫他们干的,还说犯别的法不管,炼法轮功不行。(当事者:刘玉忠)
2001年秋季,乡派出所又逼我去洗脑,还叫我写“悔过书”。我明白了,大法弟子不能让邪恶随意迫害,修真善忍没错,所以我既没去,也没写。我还找到他们讲了真象。他们不听,说:上级叫我们干的,叫你坐牢我们不管。但我现在心里明白了:恶人说了不算,我就听师父的,不承认他们安排的一切,“一个心不动,能制万动。”(《精進要旨》---“去掉最后的执著”)以后,恶人再也没有找我,因为他们也明白了:大法弟子真的坚定下来、彻底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它们就彻底无计可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