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真象要注意方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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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15日】今天看了明慧周刊141号,同修在《纠正偏激做法,理智讲清真象》一文中提到的,关于就目前怎样向世人讲清真象,大法弟子如何才能真正的让世人对大法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我认为这位同修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证实大法和向世人讲清真象中如何做得更好有帮助。

正法已经走过五年了,在证实法的事情上我们有过成功,也有过不足。那么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把在证实法这条路上的那些过失、不足找出来呢?以便在今后这条路上理智、智慧的做得更好。

迫害初期,由于我们对大法理解的不深,讲真象经验很少。我就有这样的体验。刚走出来的时候,因为有怕心不敢向陌生人面对面的讲真象。每天就是出去发真象传单,贴粘贴。有一次去母亲家,我把粘贴贴在楼道的玻璃上,等我母亲回来时对我说:看你们法轮功到处贴。我说:怎么了?母亲说:我把你们贴的撕掉了。我当时就急了:您为什么要这样做?您没看见上面写着谁撕谁遭报吗?那是让世人了解大法真象的,是我贴的。母亲说:我看完了,玻璃擦的干干净净的,你贴那不好看,把楼道挡的黢黑。……

现在回想起来这件事,看似是小事,可是我们站在证实法的基点上看就不是小事了。就象同修说的“我们不能救起水中的人,就已经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那么再把岸上的人推下水,那不就是犯罪吗?”本来通过我的修炼,母亲对大法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由于自己的过失,给证实法造成了损失,母亲也在无形中对大法造了业。现在看来我们做不好就是对大法、对众生犯罪。

就目前而言,在讲清真象中也有了许多经验,明慧网也介绍了很多可行的办法。为什么还有许多讲真象的事情做不好呢?我个人体悟就是学法少,对师父讲的法理解的不深,做事不能完全站在法的基点上去做。如果我们每做一件事情时,首先想到我是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事一定要为大法负责、为众生负责。做的事就会起到一个好的作用。否则事倍功半。

前几天在我身边发生这么一件事,我和同事(不修炼)去办事,看到一栋楼房的外墙上写着“真、善、忍”三个大字,当时他没说什么。等回到他家楼下时,正好看见墙上多处写着求购办证电话号码。因为墙是他前几天雇人新刷的,这黑字看上去特别醒目。当时他就气愤的说:“你看看这雪白的墙写成这样,这跟你们法轮功写的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内容不同而已。你们说这是为了证实大法,为了让人了解真象,想想这么做,真能发挥它的作用吗?你们知道吗?有多少人没看见时还不反对,一看到这些就有反感,说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事超越于常人,那么我们常人不讲文明往上写,你们法轮功也往上写,写的只不过内容不同,其性质有何区别呢?以前我就看到过许多不该写的地方、不该贴的地方我都没说,今天我跟你说,你们这样做不是在救人,而是在害人。因为大部分世人没有接触过炼法轮功的人,他们对你们是不太了解的,再加上政府一直在造谣、诬陷,你们说这结果会是怎样。”

听了这些话我当时并没有被他的情绪带动,但是我想我们每一个大法弟子在证实法、向世人讲清真象上一定要注意了。他说的这些话虽然是站在常人角度讲的,但是这些年来他对大法也有了许多了解,对大法有正念,向他身边的人讲大法的真象,发真象光盘、千里之外给大法弟子传递师父讲法和大法真象资料,他还帮助曾经放弃修炼的人,从新走上修炼的路。他确实做了很多贡献,可以说不是一般的常人。那么他为什么今天对大法弟子做的有些事情不太理解呢?我想那正象师尊所讲的那样:“由于我们自己学法跟不上,就在某些洪法与救度众生的事情上象常人一样对待,就使我们许多本来是很神圣的事情,达不到那么神圣,做不到那么好,同时呢,也使社会上的人对我们产生一些不理解。这样一来,自己提高不了,还给大法造成一些个损失。”(《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我们要想更進一步叫世人了解真象,在证实法、讲清真象中一定要站在大法的基点上,理智、智慧的去做。发传单、写标语、贴粘贴要尽量考虑场合及世人的接受能力。我们按大法的要求做到。别小看一份传单、一条标语、一个粘贴,它都会发挥大法的威力,起到救度众生、震慑邪恶的作用。

个人体悟,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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