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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祁东县六旬老人和儿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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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0月30日】我叫邓承斌,男,1944年8月生,现年龄60岁,汉族,中学文化,家住湖南省祁东县卷烟厂宿舍,系祁东卷烟厂职工。儿子邓朝罡,男,1976年生,汉族,大学文化,住祁东卷烟厂家属宿舍,原系祁东县卷烟厂职工,下岗后在中国联通长沙公司打工。我于2003年7月来长沙市西长街劳务市场对面开了一家电话超市谋生。2003年8月23日,我们父子俩遭到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局突如其来的迫害

2003年8月23日早上,我儿子邓朝罡急忙到联通公司去上班,正走在路上,突然一辆警车在我儿子的前面停住了,紧接着车上下来几个恶警,不由分说将我儿子绑架上车开走了,后经打听原来是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局在抓人。我儿子被抓進天心区公安局以后,紧接着天心局公安局的恶警就来到了我儿子的住处,见家里无人,就撬门入室将室内的电脑、刻录机、书籍、光盘等全部抄了去。审讯中,他们非法迫害我儿子,不许我儿子睡觉,恶警分三班,轮番摧残,接连几天都是如此,我儿子只好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违心地作了供述。2003年8月23日,我也被天心区公安分局关押了一天,当时来了十几个恶警强行把我绑架抓走并把我所经营的电话超市内的设备、器材如电脑、电话等全部抄了去。经过严格检查,发现没有疑点才将我放出,将经营器材还给了我。

这一切发生十分突然,他们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我问他们,你们为什么要抓我们父子俩,你们为什么要抄我儿子的住处和我的超市?他们说:你儿子是法轮功人员,有人举报他制作法轮功资料。原来如此。

我已经60岁了,经过这突然惊吓,精神受到严重打击,超市无法经营(已转让)。从这以后,我一直在痛苦中生活。

难道修炼法轮功有罪吗?难道一个人讲真善忍也有罪吗?我儿子修炼法轮功以后,有病的身体得到了康复,不良的习惯得到改正。做任何事情首先想到了别人,修炼前后完全判若两人。我原来对法轮功并不真正认识和了解,只是在儿子的变化上感到法轮功是一个好功法,特别是这次我们父子俩受到迫害以后,我走访了许多法轮功学员,也查看了很多资料,我这才真正认识到法轮功好,看到了那些大法修炼者为什么那么坚决,原来他们是真正的好人,他们才是真正的维护法,也看到了那些执法者是怎样的迫害好人,是怎样的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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