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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讲真话做好人付出代价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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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7月16日】我是97年得法,通过学法明白了人生真谛,知道了该怎样做人,身心得到了净化和升华。99年4.25后单位开始施加压力,7.21进京上访(当时单位追到火车站阻止我,如果买到北京的车票还需要单位证明,我的票是一个人转给我的)。火车上公安来回巡视,寻找法轮功学员,搜查身份证,好不容易才来到北京。北京的大街上,到处都是公安和警车,盘查每一个行人。在火车上遇到的一个同修,刚出火车站就被抓了。我是在西长安街上被公安抓捕的,有的同修是被抓着头发拽上的车;有的是被拳头推上的车;有的是被抓着脖子拖上的车。

公安把我们运到朝阳乡政府,(运到这里的有几千人,分了好多个地方)登记我们的姓名、地址等,不准我们买吃的,逼迫我们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电视和他们的《通告》。我们齐声背《论语》,声音淹没了电视声,最后公安不得不关上电视。把我们外地的又运到丰台体育场,按省分开。体育场已满,北京不断地往里运,各地不断地往外运。警察的侮辱声、打骂声此起彼伏。他们不断地用暴力抓人塞上警车;不断地给一些人拍照;有的人被拖到警车后面,几个人围着一个人毒打。一个中年女同修在地上打坐,公安一脚把她踢倒,同修坐起来,他就再踢倒,就这样一直把她踢出几米远,该同修一声不吭。大家齐声制止恶警的这种恶行,带枪的武警层层就把我们包围了起来。在40多度的高温下不准上厕所,不给吃喝,其中有怀里抱的孩子,也有孕妇、老人。等着当地来接,有的已呆了3-4天。有些学员不走,恶警就强行拖出体育场(好几百米),塞到车上。

我被遣回后,公安及单位严密监视审问、强迫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象、逼迫交书、写保证。每个不写“保证”的学员,楼下都有岗哨,2个人一班,三班倒,24小时监视。不准外出,不准接触其他法轮功学员,随时传讯、问话。学校准备的假期老师计算机培训,学生补课全都停止。校内外到处都是值班监视的人员,公安也住进了学校。电视、广播、黑板报上都是污蔑法轮功的内容,一夜之间,亲人、朋友、同事、邻居转眼之间成了监视与被监视的关系。(学校炼功人员多,连我丈夫也被安排去监视其他人)

99年9月、12月摆脱监视再次进京,在天安门广场,一武警抢夺我的“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横幅,我被一个年轻的武警推到天安门西侧的红房子的里间,关上门,武警叫我蹲下,我说“为什么蹲下”,话音未落,一拳就落在我的左眼处,接着一脚踢在会阴处,污言秽语不堪入耳。当我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我想到了师的教诲“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闭上了双眼。打骂够了恶警将我运到一个公安分局(那里已关满了法轮功学员,其中还有2个误抓的非法轮功人员),那里的警察把我的右手从右肩上拉到背后强行与左手铐在一起,在手和背之间插一木棍来回摇晃上刑。(一个月后释放我时左手还未恢复知觉,遗留下左肩疼痛,活动受限。)后被当地公安运到一个饭店。我们六个法轮功学员被铐在一起一天一夜,每人被勒索50元住宿费。被遣返回当地派出所,审问了一夜,家被抄,抄走大法书、录音带、录象带等,因炼功,又被吊铐在二层床的上层一下午,后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在看守所遇到一个同修,在北京被恶警收身,一分钱都没剩。我出所时留给她的钱,也被警察扣留),恶警逼我家属交2000元保释金才放人。回单位又被逼迫写“认识”(因有上访人员,原领导已撤职)。我借机告诉他们法轮功的真相,单位又把我关押到“教育培训中心”( 洗脑班),每天派5人监视我一人。因绝食抗议,于2000年春节,被送回家中跟踪监视。2000年元宵节我到操场炼功,单位歹徒将我举报到派出所,因此再次被非法抓捕,刑事拘留。在“两会”期间炼功时,恶警还把我铐到看守所的铁窗子上一晚上。之后单位将我绑架到洗脑班,因炼功遭到洗脑班歹徒的罚站、限制食量以及辱骂。直到该洗脑班仅剩我一人,洗脑班负责人催单位接人,单位迟迟不接。5月中旬我才被接回单位,在监视下打扫卫生。2000年10月在没有任何手续下又被非法劳教2年。

从99年12月起以洗脑班花费为由被非法扣发工资及福利待遇。到现在工资、工作也没给解决,还经常受到骚扰。

尽管如此,我明白“不失不得”这个道理,尽管迫害是邪恶的,必须制止,但为讲真话、做好人付出代价,我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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