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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员自述受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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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7月15日】我是大法弟子,原安徽某县某机关职员,1999年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开除公职。

我自1996年中秋节后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自修炼后,道德得到升华,明白了人生真谛,工作负责,待人热诚,助人为乐,无任何不良言行,且数年间再未花一分钱医药费。

1999年7月,邪恶的镇压从天而降,大陆的大法弟子陷入了江氏操纵的中国大陆官方制造的恐怖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电视报刊上充斥着恶意编造的诬陷诽谤大法的不实之词。出于一个大法弟子对大法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1999年11月我和几位大法弟子联名上书有关部门,澄清大法被诬陷的事实,希望各级政府部门放下被别有用心的坏人制造的谎言造成的先入之见,听听大法弟子的心声,正面认识大法,还大法和大法师父的清白。我们的善意举动不但没能打动他们,反而被他们作为迫害我们的理由,公安局一科恶警对我进行非法审讯,以不放弃修炼就开除公职相威胁,我善意向他们讲,我们是在宪法赋予的权利内正当行使公民的权利,未做任何违法之事,修炼法轮大法只是强身健体升华自己的道德。然而恶警一意执行江氏迫害政策,根本听不进我的意见,至12月下旬,我仍拒绝放弃信仰,被非法抓进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在这期间党籍、公职先后被开除,后被取保候审10天,春节前又被骗至公安局再被送至看守所,方得知我被非法劳教2年。

2000年2月中旬,我被公安局一科恶警送至省劳教所,后分至九大队一中队。后来方知所谓的对我定劳教,是由市委市长、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恶徒所决定,希望能通过对我的关押起所谓“杀一儆百”之效。

在劳教所我每天被逼迫从事十六、七个小时的超负荷劳动,每天24小时被严密监控,因卫生条件差而全身染上疥疮,并被强制观看诽谤攻击大法的书籍及录像。期间被逼写了“三书”,最终我将其声明作废。

暗无天日的两年牢狱,我的自由被剥夺,基本权利被虐杀,人格与尊严被侵犯,精神与肉体被折磨,目睹了狱卒对劳教人员的严刑管制,和电警棍的肉体折磨,看见了人格被扭曲,肉体与精神被摧残的黑暗的一幕幕。

2002年元月我非法劳教期满被释,但被限制自由,秘密监视,电话被监听,在单位打工至今,身份证被非法扣押、公职仍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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