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最核心的部份说白了就是大陆政府认为有威胁要除掉的人香港要奉命除掉。其实就是要以大陆政府的标准控制香港的法律实施。此先例一开,香港将彻底的沦落为一个附庸品,失去应有的自由,往日的荣景也将变成昔日黄花。也就是说,江泽民为了发泄自己个人对法轮功的仇恨,就像输红了眼的赌徒一样,已经不惜把香港的未来毁掉了。而钦定的董建华一伙政客跟在江的后面瞎起劲,也根本不是为了香港的繁荣或者所谓的国家安全,他们真正为的是自己的乌纱帽。
这一点从这次咨询过程中董政府的表现就不难看出,他们根本就没有把广大香港市民放在眼里,首先在咨询过程中就屡次对持反对意见的市民恶语相向,并始终拒绝以白纸草案咨询,而在统计市民意见时把相当一部份明显的反对意见作为难以判定一类处理,处理咨询意见前后仅用一个月时间等等,手法近乎于耍赖。一个真正关心香港、对香港负责任的政府是不可能如此漠视民意的。而且非常明显,在整个事件中大陆江政府也顾不得隐藏幕后,直接赤裸裸的站在了前台控制指挥。先是钱其琛明言督促;后是新华社在港府未做决定之际就宣布了立法的时间表,造成木已成舟的态势逼迫港府就范;整个过程中江政府的喉舌对立法高唱赞歌、推波助澜,并借此对港府施以影响和压力。至于私底下还有什么交易,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不知香港市民仔细想过没有,这个23条立法一旦通过将是怎样的结果。因为董江们拼命推行23条的目的就是要把香港的法轮功铲除,所以一旦通过,港府马上就会以法轮功已被大陆禁止为由对香港的法轮功下手。大陆近四年的镇压丑剧将在香港重放。开始可能还要装点一些脸面,做点姿态给市民和国际社会看看。可是从大陆江政府以一国之力花了近4年的时间也没有压倒法轮功,反而日趋山穷水尽这一点来看,董政府也不会占到半点便宜。那么发展下去,董江们骑虎难下,势必恼羞成怒,撕破脸皮,不顾一切。香港社会中任何能对它们的镇压造成阻力的人或事都会成为它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而言论自由和司法独立必然会成为镇压的阻力,那么也就难以保全了……结果不敢想啊。
法轮功是一种信仰,是不可能被根除的,最多使得法轮功学员无法公开活动而转入地下,而法轮功学员又是和大家一样的普通人,没在脑门上写着,那么董江们要铲除人家就只能怀疑一切人了。那时候你上街不能伸懒腰,不能把两个手举起来遮太阳,不能盘着腿坐在地上,因为这些有点象法轮功的炼功动作,你要是不注意,急于立功升职拿奖金的警员们可就对你不客气了,罪名吗当然不是阻街了,换成颠覆国家了,你要是稍有挣扎,可能会被控袭警,说你咬了人家。你不能说“真善忍”好,否则你就成了鼓吹叛国了。你在街上背着包走,会随时可能被检查,因为你被怀疑带有法轮功的传单。如果谁给你搞恶作剧,给警方打电话说你是法轮功,那你的家和办公室就会被搜查而不需要法庭令。如果你要去内地,在过关时你将可能被要求踩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和辱骂他,以此证明你不是法轮功学员,你要是觉得这有损你的人格拒绝接受,那可能要到警署走一趟了,当然不用说家里和办公室会被搜查的了。如果你在街上遇到几个绑匪抓住你痛殴一顿,然后塞进汽车里,那别人可不敢管,因为人家以为是抓法轮功学员呢。大量的警力会用来抓捕、监视法轮功学员,真正打击犯罪的警力就要减弱,那时你可别怪警官先生不能保护你,因为他们太忙了。大量的金钱和物资会用在打压上,那时你可别怪董政府复苏经济无能,因为他们会说这是保证法律实施必需的。你可能觉得这太荒唐可笑了,不可能发生。那只能说明你太天真了,这绝非危言耸听,这样的事每天都在中国的大陆上发生,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当然,虽说目前23条是为了镇压法轮功,但它一旦得逞,所有现在和将来大陆政府不喜欢的人可都得遭殃。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23条这个地方开了口子,那么大陆当前的独裁人治体制就将在香港泛滥开来,是无法遏止的。
当初香港市民自发上街游行支持六四,现在每年还有纪念六四的活动,大陆政府早就恨得牙根痒痒,23条通过后看谁还敢支持六四,那就是颠覆国家了。那时如果市民对政府的某些行为不满意,要集会游行,就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江政府认为这是颠覆国家行为。还有,那时你看到听到的新闻要被过滤,因为按照江政府的一贯标准,那些批评的声音都是要颠覆它的政权的,是“反华势力”,这里面包括美国之音、BBC等国际媒体和大量互联网信息。
这还只是列举出一点点,其他诸如经济等方面,由于国际社会对香港的失望带来的恶果我们还没有说。说23条是恶法,一点也不冤枉它,因为它将要把香港变成一座死气沉沉的灰色城市,把自由的香港人民关进笼子里。
如今23条已经刊登宪报,进入了立法程序,香港市民的利益和香港的前途已经被董江们扔在案板上当廉价品出卖了。如果广大香港民众还不能看清态势,及时惊醒,发出自己的声音来共同制止这出丑剧的话,香港的噩梦就真的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