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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若薇:23条立法后法轮功将成高危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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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2月16日】香港二十三条关注组成员、立法会议员和资深大律师的余若薇对于政府今日(2月14日)就《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刊登宪报,她表示极遗憾、失望,「甚至可以说是愤怒的。」她认为,草案中23条的核心-禁制机制比以前的咨询文件更加严谨。从政府急切立法和法轮功在国内已被定性等迹象看来,余若薇相信,法轮功将成为一个(被取缔)高危的组织。

修订后比原文更厉害

据新唐人电视台余若薇专访的报道,余指立法建议内容中,虽然在某些方面(范围) 收紧了,但是有的地方比咨询文件更加厉害,特别是她自己一直关注的禁制组织。

一纸证书成最终证明

她表示条文增加了很多新增内容,其中令人担忧的是只要中央政府出一张证明书,证明内地组织基于国家安全理由被取缔,即可成为禁止香港从属组织的确证,「而且是不能(被)挑战的。甚至你不能挑战他(北京当局)是根据哪一章、哪一节法律程式(制定的),因为这在今次的蓝纸草案里面没有讲清楚。」

秘密聆讯成致命伤

她指出,即使市民提出上诉,政府新增闭门聆讯的条文也是极其危险的。「即使你上诉,都可以有部分甚至是全部的程式闭门进行的,这对于普通法的法律工作者是一件很大的事。国内对付一些异见份子也采用闭门聆讯的方式。如最近王炳章半日聆讯就完结了。外界根本就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证据,究竟他做了什么事促使他犯罪。闭门聆讯是一个很大的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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