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法律诉讼与全面讲清真象的关系”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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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读完明慧网10月30日的标题文章“法律诉讼与全面讲清真象的关系”
后,我有些想法想同大家分享。

这篇文章通过类比对治病的执著,揭示了我们在诉江案中的根本执著。一些执著于自身疾病的学员想:“我不执著病了,认为做好了,师父会把病给我治好的。”而在诉江案中,有些学员想“我们不执著那个法庭的结果了。我们就去做,不说赢了,做好了,我们就会赢的。”

我认识到这正是我在做这方面工作时的执著。由于这个执著,我的想法一次次陷入法律诉讼的细节琐事中。抱着这种以讲真相赢得诉讼的心态,实际是仍有依靠常人给予我们某种裁决并结束这场迫害的根本执著。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在联合国做的工作,由于我们对常人的执著曾造成的一个巨大教训。三月份,我曾两次在联合国的非政府组织的会议上发言,当时在座的听众非常少而且大部份是我们的同修。对此我感到很失望和感到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但一直到师父在讲法中谈到这个问题时我才悟到其中的理。由于修炼中的执著和不能及时在矛盾与阻力面前向内找,被旧势力钻了空子,我们的巨大付出的结果是学到了一些教训。

因此关于现在诉江的活动,我认为在每个国家的学员中进行深入而充分的交流并从整体上净化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非常重要;同时,由于心性修炼和讲清真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必须重视学法和随时放下执著。否则,如果我们仍然不知不觉地被人的很多观念与执著左右,我们救度众生的目标就会被严重地打折扣,而最终将只是又一个教训。

我个人认为,台湾学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因为根据他们的法律,他们不能起诉江××,但是,他们通过获得地方律师协会的决议支持我们的法律行动,同样达到了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的目的。只有把讲清真象、救度众生这个根本目标放在心里,不断在学法中提高心性,大法就会开启我们的智慧,我们就能想出各种通过不同渠道、面对不同听众讲真象的好主意。

个人认识,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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