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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哥廷根市长:我们还有特殊的义务 引起人们对人权迫害状况的关注

——在市政厅为章翠英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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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4月25日】2002年4月4日,德国哥廷根市(Goettingen)市长威廉. 格哈迪(Wilhelm Gerhardy)先生在市政厅为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发表讲话,内容摘译如下。

尊敬的章女士,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

首先请允许我作为哥廷根的市长在这里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这已是哥廷根和国际大赦第五次联手作为东道主接待国际上有声望的人权志士。

章翠英女士,今天我们诚挚地欢迎您的到来。章女士是一位澳籍华人艺术家,她也是法轮功团体的一员。

欧盟议会主席尼科尔.方丹(Nicole Fontaine)重申了对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的立场。不久前欧盟议会主席尼科尔.方丹写信给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并重申了对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一事的立场。信中写道:

“……欧盟对此事给予极大的关注。当欧盟在7月5号通过国际人权决议时,再次向所有国家呼吁,不要压制和平的宗教团体和持不同思想的少数派,特别是中国应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我承认我至今对法轮功以及她在中国所受到的残酷迫害仍知之甚少。

如果这样一种精神运动,一种佛家性命双修的修炼方法通过五套和谐的功法引导修炼者在日常生活中以“真善忍”为的标准,那么中国领导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如此行径简直令人不可思议。据报道,50,000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关押,10,000人被送入劳改营。300多名被迫害致死。中国,一个将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的国家,其主席江泽民将于下星期五在戈斯拉皇宫会见下萨克森州的代表。

中国的领导人(江泽民)自1999年以来如此大规模地迫害法轮功,他们怕的到底是什么?

目前,对侵犯人权的必要报导往往得不到重视。媒体大量报导战争,暴力和灾害,但却忽视了一个问题:大量的暴力和恐怖活动正是由于忽视人权而造成的。也许我们今天可以对此作出点贡献,即讲明这种关系。

我们非常幸运,自1949年以来宪法第4条保证了我们的信仰自由、良心自由、宗教和世界观自由。

我们对此习以为常,这对我们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尽管1945年前我们经历的完全是另一种情况。

我认为,我们不仅有特殊的理由感谢这种自由,还有特殊的义务,引起人们对人权迫害状况的关注。

人权和我们的民主制度不是自然的,可以说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特例。所有我们有必要讨论价值,思考引导我们社会的价值,即民主制度的基本权利。

人的尊严和宗教自由、宽容和平等都属于这类价值,而法轮功所提倡的真、善、忍也属于这类价值。

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并祝活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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