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国”只不过是“以军治国”“以警察治国”“以恐怖治国”的另一个幌子。以法轮功为例,只要江泽民需要,就可以炮制出没有道德基础的败坏法条迫害千千万万善良好人。这样的恶法不是对法制的健全而是对法制的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