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某女士:
感谢您2002年1月18日就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迫害一事给我写的信,以及您对我当选欧洲议会主席的良好祝愿。
我们欧洲议会的成员对于中国的人权状况非常关心。欧洲议会在许多场合都谴责过中国(江泽民)政府的所作所为。在其2001年7月5日的关于2000年世界人权状况和欧盟人权政策的决议中,在113段中这样写道:“我们重申,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停止镇压和歧视和平的带有宗教和哲学范畴的少数族群;我们特别敦促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以及信仰基督教和佛教的群体。”
请您放心,我们将继续就此事公开表达我们的意见,直到这一问题得到满意的解决。
您诚挚的,
(签字)
帕特.考克斯(Pat C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