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交接,举世注目,皆望一国两制得以实施。西方文明诸国亦承担义务,监督咨询,以防经济倒退,文明销殁。当时虽有二十三条立法之举动,慑于民心所向,世界舆论,终未得逞。
然树欲静而风不止。香港特区政府此番再动二十三条立法之议,迎合专制极权,罔顾六百万港民之民主心声及全世界文明诸国之正义劝善,实非明智之举。
究此法之实质,无非打压异己,美化专制。凡专制者反对之事物,皆可堂而皇之而冠以反政府、颠覆政府、叛国之罪名而取缔,镇压。若此法得以实施,香港将与专制极权国家无异,无民主人权可享,无信仰自由可言。于香港政府,有人权、文明倒退,为人傀儡之恶名;于六百万港民,有言论信仰取缔,为人奴役,任人宰割之实弊。于立法之人,君不见,当年商鞅立法终被其法所制,不可不鉴。于海外各界人士,亦为香港前途忧虑,恐其文明人权倒退,为文明世界所不齿,从而断送香港与文明世界商贸交往之大好未来。
法轮大法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准则,修心养性,无意于政治及权力。纵观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几年来,坚持和平抗争,默承无数压力,面对苦难折磨、 摧残以致虐杀,为制止当权小人之野蛮残酷镇压,前赴后继,无怨无悔。为众多国家、政府,为更多善良民众支持及褒扬。而野蛮残暴之镇压,则遭全世界正义国家谴责,痛斥。坚定信仰,身体力行“真善忍”,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当权小人打压法轮功,更使法轮大法“真,善,忍”之宇宙法理在全世界逾六十国家得到弘扬。然香港特区政府二十三条立法之议,杀气腾腾,迎合专制极权者之妒忌,意在取缔包括“法轮大法”在内的许多民间信仰团体,扼杀民主人权,镇压自由正义,将香港拉入为人类所不齿的罪恶深渊,我等实感痛惜。
为香港之未来,为香港六百万民众,法轮大法学员愿和广大香港民众、 团体,全世界正义之士,民主国家一起,奉劝港府,顺民心,应天意,悬崖勒马,切勿以民为敌,切勿实施此二十三条,再思,再思!
美国中部法轮大法佛学会
200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