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3月30日】 自从江泽民犯罪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来,全国各地修炼的人要面对查抄,审讯,拘留,拷打。他们的亲属整天为自己的亲人,朋友担心。大法弟子到北京上访的就被抓押,被判刑,没去北京上访的必须向单位、派出所、公安局、居委会、乡、村、镇等管制部门写保证"不炼法轮功了”这几个字。如果不写就要免不了被开除工职,开除党籍或公务员评定不合格,扣工资退休费。还要面临罚款、下岗、审讯、拘留、拷打、强行扣下身份证等迫害。以下是四川省几位大法弟子的遭遇。

一、黄学荣,男,58岁,高级工程师。只因为不愿写"保证书”而被判刑3年。现在四川省绵阳监狱服刑。同时被原单位开除工职。随后退休费停发。

二、余玉芳,女,50岁,原任广汉市冰厂厂长。仅因99年10月21日与21位同修在一功友家里切磋谈心,后被全部关押。她本人被非法判3年,其他几人分别被判4年,3。5年,1年。剩下的全部拘留,不准亲人探视。

三、肖尤琼,女,43岁,大专学历,中学教师。仅因去年暑假一天到成都南郊公园与20位同修谈心得体会,被非法抓捕。后与吸毒犯关押在一起,被警察任意毒打几小时,警察用警棍电,往她嘴里塞臭鞋,不张嘴就撬开。受尽折磨后,被送回原城市地拘押,后因不写保证书,被扣工资,停工作,儿子大学入党资格被取消。丈夫出国进修也被取消。今年元旦为了让世人进一步了解大法真象,去了北京,被抓后腿被打断。据悉她可能会被判刑。

四、周海,女,59岁,退休干部,大学学历。99年7月22日以来,从未到过任何地方上访,在家里不影响任何人的情况下,半夜起来炼功,但一年多来,江泽民集团愈发邪恶。为了要让人们了解和知道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她放弃了优裕的生活条件,投入到了证实大法真象的行列中。结果今年春节因上访被抓。受尽人身折磨。后被送回当地关押。她和一同去北京上访的30多位大法学员一同被关在一个仓库里,男女共处,大小便等一切生活琐事全部在里解决。警察还逼其写保证书,并以亲人个人利益做威胁。她不写,结果被罚站在2-3度的寒冬下赤脚2-3小时后,又在胸前挂上一大批斗牌"法轮功顽固份子"。她经常和8、9个同修被警察送上警车拉到乡村游街批斗示众。2月5日她被转入拘留所,将被判刑。

五、舒云焕,女,50岁,退休职工。99年7月22日后在家炼功,没参加任何上访活动。但当地派出所时常骚扰其家,查问、抄家(其实,所有大法学员都有同样遭遇)。后来为了讲清真象,春节时去了北京,后被非法关押。警察并以儿子下岗威胁要其写悔过书。因为她不写,结果儿子下岗了。关押时90岁的父亲逝世了也不让她知道消息,更不用说见上最后一面了。她将被判刑。

六、姚芯莉,女,36岁,大学学历,原粮食局办公室职员,市级培养的年轻妇女干部。因2000年上访后关押,被非法开除工职。出狱后再次上访后,至今流离失所。不知去向。

七、黄利萍,女,35岁。2000年因与学员切磋谈心在公园被公安非法抓捕。目前,有家难回,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八、周勇,男,26岁,和兴乡农民。2000年的一天因在家炼功被村干部举报,被带到乡派出所,正逢市公安检查该所,警察见他就2耳光,然后逼他吸烟,嘴、鼻孔各一只给强行插上,他给甩掉了,结果又挨了2耳光。警察并用火机烧其下颌,强逼他嚼吃烟吞下。警察还问其还炼大法吗?他当然说"要炼”,结果警察要他做俯卧撑,他做不动后警察又叫人端来了一盆水说是给洗脸,其实是把他头按在了水盆里要他吃苦头。接着问还练吗?回答:“炼”。结果恶警将整盆水倒进了他的衣领口,并要他把衣服脱了把地下的水都擦干。然后说是要把他拿来淋尿,结果照了张相后放了。后来他因上访被抓,将被判刑。

九、王万生,男,46,高平人,农民。因上访被抓回,要其骂大法创始人,他不肯,被5名警察轮番毒打,用电棍电,嘴皮电得吱吱响,然后警察用狼牙棒打头、脸、全身,到处是伤!然后一星期不分黑白天的罚站,每天规定吃半两米。后来他在犯罪份子的逼迫下错误地写了所谓的“悔过”,难到这就是中央电视台所说的"教育转化”吗?

所有曾经炼过法轮功的学员,如果不写退出修炼大法的保证书,均被强行扣收身份证。大家都知道在中国没有了身份证就等于没有了求职的生存机会,就等于把无数的生命慢慢的杀死,这样才能达到江泽民集团提出的口号"把法轮功练习者在经济上整垮,在政治上搞臭,精神上搞乱,肉体上搞烂”的目的!

今年春节前夕,正当全国人民都处在亲人团聚、欢庆新春之时,我们当地在晚上0:00时至2:00(其实,全国都一样)采取了把所有挂了名的在家还未被关押的学员,从家中抓走,非法集中办所谓的“转化学习”班(只有极少数大法学员幸免),非法关押大法学员长达20多天。就我们地区就关了170多人。在关押期间,他们都受到非人待遇。比如:要想吃上一小口稀饭,你就要先骂法轮功,骂大法创始人。不然罚站、罚跑、毒打!到2月16号以后,才被陆续放回家。条件是:1。必须写“保证”书不炼大法了;2交罚款1000-5000元人民币!

……太多太多了,惨不忍闻。

最后我们还是再要说: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是宇宙的大法和真理!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