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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昔日淋巴结核病患者的证言

——辽宁鞍山市侵犯"法轮大法"修炼者人权实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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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3月14日】 我是一名被鞍山市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我叫陆常远(化名),男,家住辽宁省鞍山市。我于95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通过学法,我的不良习惯去掉了,如:吸烟,喝酒,赌博等。

我从小患有淋疤结核病,做过三次手术。接受中西医治疗,民间偏方,吃过五毒等都没治好,炼功后我的病好了。

然而,在99年7月22日,江泽民犯罪集团把“法轮大法”定为非法组织,并于10月定为X教。在此期间,单位、办事处、派出所多次找到我要我写保证、填表等。

99年9月24日,派出所把我叫去,让我写十一不准进京上访的保证,我没有写。我于当天被送到月明山三所,即戒毒所,和吸大烟的关押在一起。可想而知,邪恶势力是想摧残我们的意志,毒害我们的心灵。我在那里被吸毒人员勒索150元钱,每天吃玉米面发糕,喝生水,大小便在屋里、不封闭。里面的东西比外面贵1~3倍,比如:烩菜一饭盒10元(是管教们吃剩下的),茶蛋一个1元等。并于10月9日上交175“生活费”后获释。

10月12日,我和其他功友进京上访,在京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看到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法弟子,为了自己的信仰,纷纷到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向有关方面反映自己的心声。我于12月5日和另一名大法弟子回鞍山,被立山公安局逮捕。当天被送往月明山三所。12月21日到铁东医院检查身体后,转送到第二所。在此期间,邪恶势力扣留我730元钱,一块手表,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没有出任何凭证。

在二所期间,我被剃光头,每天从早到晚坐炕板,不准站起来直腰,不准和其他人说话,脏了洗冷水澡。吃不饱饭,睡不好,每月还要交30元钱号费,生活日用品不准随便用。

提审时要请示,得到允许后才能从狗洞钻出,进办公室门口要报告说:“在押人员XXX,接受您的教育。”

一次提审我的有两个管教和一个刑事犯,一个姓李的管教问我:“你肚子里有没有‘法轮’?”
我说:“有。”
“那你把肚子打开让我看一看。”然后又问我,“去北京干什么了?”
我说:“护法。”
他问:“护什么法?”
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
当时两名管教同时站起来,异口同声,满口脏话,管教李献利拿起电棍对准我的头部击打多下。

就这样,我在二所这种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呆了80天,由于我仍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送到劳动教养院。在那里对我看管更严,白天两个人,晚间两个人看管,都是刑事犯看管,每当亲属来见时还要检查。

后来定期学一些所谓的文件,我被他们的一套歪曲事实的谎言所带动,混淆政权和人权的概念,另一方面错误地认为邪恶势力不让炼功是天象造成的,认为修炼结束了。当时违心地写了保证书,揭批材料等,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做了大坏事。

2000年9月16日提前获释。通过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我才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都没有错,这一切都是维护我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的最基本权力。

江泽民集团在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上不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主观臆断,编造谎言,强行摊派,层层株连,令大法弟子亲朋好友和单位等,时时担心,刻刻自危。例如:包保中的“法轮大法”学员上访、炼功、看书等被发现后,即刻扣包人的奖金、下岗等处罚。对亲属的株连:不准参军,不准上大学,不准入党提干,交纳处罚金等等。而邪恶的江泽民在打击“法轮功”事件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不顾大量工人下岗、企业亏损。动用大量警力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赌博、不贪污的一群善良的群众肆意镇压,却使真正的害群之马逍遥法外。

我向世人讲清真相,让邪恶在阳光下曝光,让谎言和假相一个个地被揭穿。我面临着只要修大法,就随时被抓的危险,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离家出走,我诚恳地希望国际人权组织伸出正义之手调查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大法”真实情况。

希望政府在公正的基础上和平对话,和平解决问题。如需要,我愿当面作证。

大陆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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