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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法弟子朱利民在浙江被非法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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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26日】 朱利民,男, 33岁,辽宁盘锦人。

2000年1月,朱利民千里迢迢赶赴浙江,一连十日十夜,马不停蹄地奔波了十个县市,接触浙江弟子400余人,每到一处,都使很多人深受鼓舞,使很多人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也使很多人勇敢地走了出来。

第十天,朱利民正在嘉兴与学员交流,当地公安冲上来抓人,朱利民翻窗下楼得以脱身,流亡上海,几天后,当他再次折回嘉兴时,不幸落入30多名公安的重重包围,朱利民被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想游过去,可河对面已站满了警察。

朱利民被关入嘉兴看守所,受尽了虐待。他坚持炼功弘法,被拳打脚踢后带上手铐脚镣,从此一铐就是三个月,而且是定位铐,不得走动,形同死囚,又断断续续铐了两个月,朱利民以大忍之心承受了这一切。

五个月后,干警放开了朱利民,说:“你要炼就炼,我也不管你了,但你把炼功的情况写出来,将来用这个给你加刑”。朱利民开创了炼功弘法环境,他默写经文,其他在押人员也居然跟着抄写。

2000年8月,审判前夕,朱利民绝食五天五夜,最后口腔里已没有了唾液,流出来的是血,看守所急忙召集了公安,检察院,法院有关人员“教育”他,朱利民向他们弘法三天“几年,十几年的徒刑已不足以引起世人对大法的关注了,我要用生命来引起世人对此事的关注”。那些人没有说话,听朱利民讲了三天。

审判他的那一天,朱利民在法庭上为大法做了堂堂正正的辩护,他被非法判了四年徒刑,那一天,嘉兴市雷霆大作,狂风暴雨。

2000年9月,在看守所关了八个月的朱利民被押往二监。

2000年12月,朱利民被送到浙江龙游十里坪劳教所(邮324402)他们利用所谓“转化”了的人“转化”朱利民,朱利民抵制了十天十夜,始终不改大法的立场。第十天夜里,劳教所副所长薛永兴下令将朱利民双手反铐在铁窗上,铐了一夜,第十一天,薛又继续铐住朱利民,要求被转化了的人坐在被铐着的朱利民前面继续“帮教” 。薛此举遭到了共同反对,终于在第11天上午11时结束了对朱利民的“转化”工作,而几乎与此同时,劳教所“后院起火”,转化了的人员绝大部分清醒了过来,重新声明了自己坚信大法的立场,劳教所正以残酷的手段对待他们,缙云县的舒保民、李建成都被铐着吊了九天九夜,日夜不放。

朱利民曾八次进京护法,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心里装着的唯有大法。在浙江的头十天里,往往是白天交流,夜里赶路,累了就在车上打个盹,有一次在余姚买了张慢车票,他想:“前方的功友还等我呢,怎么车子这么慢?刻不容缓哪。” 朱利民想着前方的功友,眼睛里流出了热泪。

十里坪劳教所电话:0570-7066002

(大法弟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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