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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阿城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毒打、勒索的部分事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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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10日】王伟东,男,31岁,阿城市交界建成装配厂。2000年元旦前他在天安门广场正法,遭到警察和武警殴打,被非法关押在西城区看守所,受尽迫害。2001年10月1日前几天11点多被邪恶之徒找去谈话,第二天早晨10点放回,晚上还多次到家监视,被厂政治处和党委书记刘英林、交界镇派出所恶警王忠伟威胁恐吓,逼迫他写所谓的“保证书”和“悔过书”。现他已被逼迫下岗,给130元生活费。2000年11月至2001年2月曾三次被邪恶之徒勒索,共计人民币4100元。迫害他的主要责任单位及犯罪个人为:阿城市“610”办公室、阿城市交界建成装配厂公安分处、阿城市交界派出所恶警李波、刘加俊、刘英林、姜伟民、王忠伟、张恒。

刘桂英,女,51岁,阿城市交界镇建成装配厂。2000年9月份因去阿城印大法资料,被当地派出所发现,并发现带有大法书籍,因此被恶警打了一个耳光,后因她回答继续炼法轮功,恶警便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她非法押进看守所关押20天,还强迫写“保证”。2000年12月以后,她一直在建成装配厂公安处的非法监视下生活,厂政治处的不法官员刘英林和交界派出所所长恶警王忠伟经常对其威胁、恐吓,强迫写“保证书”。2001年9月3日,因去弘法,向世人讲清真相,被一村民(王连有)举报,后被交界派出所非法押回。在山城派出所呆了一夜,山城派出所所长恶警刘加俊、李群、孙勇现、孙保东、伙金城等人到她家非法抄家,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和资料,由于不说资料和经文是从哪来的,被他们送到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37天,恶警刘加俊所长还勒索她30元钱说是“交车费”。看守所管教人员李某、关某、韩某等人勒索了很多钱。2000年11月30日和2001年11月10日她曾两次被邪恶之徒勒索共计人民币720元整。主要勒索单位有阿城市派出所、交界派出所、山城派出所。犯罪恶人有:李波、刘英林、刘加俊、徐所长、于二、姜伟民。

左亚臣,女,49岁,阿城市交界镇建成装配厂。2000年9月份和其他大法弟子因去北京正法,被恶警抓住,因不说地址恶警就毒打她们。后由建成装配厂的恶徒陆朋、于二、张芬、于皆湖用手铐铐回来,非法送进第二看守所,并勒索人民币2000元。后放回时又被勒索3000元。在2000年12月23日晚邪恶之徒把她们抓去,进一步迫害。后交界派出所恶警高朋、张艳辉等人强迫剪头发、按黑手印,曾非法监视。建成分厂政治处和党委书记刘英林、交界派出所恶警所长王忠伟、张恒、赵春华,公安分处恶警姜伟民对她威胁、恐吓、强迫写“保证书”,否则就送“洗脑班”或取消生活费。

常淑华,女,49岁,阿城市交界镇建成装配厂。99年7月20日以后,交界镇所长恶警王忠伟带领恶警不分白天黑夜来她家骚扰和监禁。后因去北京正法,被恶警抓住拳打脚踢,把她们非法押往西城看守所,后又把她们分押在二龙路派出所,因不说姓名地址就不让喝水、吃饭、大小便。三天后送回西城看守所提审,不说姓名,恶警就用拳头打脸。11月20日被铐回装配厂(主要恶人有:陆朋、张芬、于二、于皆湖等人)。后又送至阿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9天。12月20日派出所所长恶警王忠伟又来她家骚扰。交界派出所恶警王忠伟和建成装配厂党委书记刘英林等恶人威逼她写“保证书”,不写就送“洗脑班”或取消生活费。后又剪头发和按黑手印,同时监视。2001年9月她去弘法,被恶人李起来和王连有举报,后被交界派出所抓回至山城派出所呆了一夜,恶警刘加俊、孙宝东、张学桌、王某等人把她家非法给抄了,并把她强行非法关押37天。由于对她的迫害,使她心脏病又复发,看守所恶警马指导员和李金名不管,还说是装病,并且骂人,不但没人管,“610办公室”邪恶之徒还要按时非法提审。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她共计五次被邪恶之徒勒索,共计人民币2874元。主要犯罪恶人为:奚景龙、张恒、王忠伟、姜伟民、陆朋、刘英林、杨奇、刘加俊、裴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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