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贾浩先生:
多谢您十月二十三日给彭定康先生来信,要求关注正在中国发生的规模日益扩大的关于法轮功的镇压,而且,这场镇压开始波及至香港。专员先生要求我给您复信。
在全球范围内伸张人权,是欧盟所承担的义务。也是欧盟在同第三世界交往的中心议题之一。欧盟也密切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
欧盟通过外交途径,在国际重大场合,郑重地表达了对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关注。特别关注中国在这场镇压中广泛使用酷刑、动用药物治理、量用重刑对待被捕的法轮功学员。我们已经催促中国政府,重新检查对法轮功学员量刑过重的问题,同时,要确保在法律监督的基础上,进行公开、公平的裁决。而且,包括在裁决中有正式的法律代表,并且要对所有被审理个人有充分地人格尊重。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履行已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这些条款包括自由表达个人意志的权力,和有权得到公平合理的司法对待等内容。
自1996年欧盟舆中国政府的双边人权对话开始以来,欧盟有关机构定期向中国政府提及各类违反人权的案例。而且,欧盟承诺继续向中国政府提及对特别违反人权案例的关注,当然包括继续提及对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事件的关注。
在今年九月北京举行的欧盟人权对话的新一轮谈判中,法轮功问题特别被提及。
我们会密切留意中国对香港现状可能产生改变的各类相关政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