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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法轮功的看法并不一致(附原件)

——欧洲议会成员回复中国驻欧大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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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9月18日】

欧洲议会
CECILIA MALMSTROM
欧洲议会成员

大使阁下
中国驻欧盟大使馆
Avenue de Tervuren, 445
1150 Bruxelles
传真:02/772.37.45

布鲁塞尔, 2000年9月13日

阁下,

王先生今天与我的办公室联系,要求安排会面,讨论法轮功展览之事,这是我在欧洲议会所主持的事务。我明白中国外交代表团希望能表达对此事的关注。但是,我遗憾地告诉你们,我这星期无法与你们会面,但是,我当然愿意以后再找一个时间同你们交换意见。我也顺便通知你们,这项展览已经获得议会有关机构的批准。

这次法轮功展览,目的是向欧洲议会的成员们展示中国政府目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镇压的真象。对法轮功成员的有系统的恐怖镇压明确构成了对基本人权的侵犯,是不可接受的。中国的镇压也已使欧洲议会,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一再深感痛惜。

很明显,我们对法轮功的看法并不一致。我将继续为法轮功学员们的人权而努力,使他们能不受中国当局任何干扰地炼功。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批准<<国际人权宣言>>已经承诺遵守自由信仰,自由思想和自由结社的原则。为了履行中国的国际义务,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镇压和迫害。也应立即开始与法轮功代表的对话,讨论法轮功今后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

诚挚的

(签名)

CECILIA MALMSTROM
欧洲议会成员
欧洲议会世界人权事务报告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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