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於捏造的事实对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所谓的审判,最高刑罚为十八年。中国法律规定凡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有权力列席旁听。但这次审判,四名学员的家庭每家只能派一名成员列席,其他旁听人员的身份经过甄选。公安人员在离法院一公里处设防,检查行人身份证,凡法轮功学员一律被押走。另外,中国政府挑选12月26日为审判日期,正好是圣诞期间,有意避开西方传媒的报导与采访。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事件非常心虚,害怕事实真相公布于世。有消息说,中国政府准备对法轮功学员采取更进一步的人身迫害。
这次活动中,法轮功学员致函梅平大使,要求中国政府停止这种违反中国宪法的非法审判,希望政府不要一错再错,把亿万以“真、善、忍”为准则的在做好人的人当作敌人;促请中国政府通过和平对话尽快解决法轮功问题。令人不解的是,当皇家骑警向使馆递信时,使馆工作人员慌忙摆手,连声说:“NO,NO,NO”,拒绝接受信函。
到场采访的有CHRO及CFMT两家电视台,当晚CV亚洲电台也就此活动进行了采访。活动当中,过往行人看到法轮功学员宁静、祥和的炼功场面,纷纷索取资料并在呼吁信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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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花絮
蒙特利尔学员四日早上驱车赶往渥太华。途中乌云满天,天先下着冰雨,然后是暴风骤雨,路上能见度很低,但这些都动摇不了大法弟子护法的心,大家都没有退缩。当刚刚到达目的地时,令学员感到无比振奋的是:雨停了,天空已是蓝天白云,阳光灿烂。炼功过程中学员们都感受到强大的正念之场,有学员悟到:我们在这里炼功看似平常,但我们的每一个正念在另外空间都是实实在在的生命,每一次的护法都是帮助师父在正法,助师世间行。
蒙特利尔法轮大法学员200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