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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蒙山某些政府工作人员执法犯法、迫害炼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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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呈李委员长:

我叫XXX,是山东沂蒙山区某县某镇中学教师,也是一名法轮大法学员,修炼“真善忍”,遵纪守法做好人,做一个更好的好人。校长曾不止一次的在校会上号召老师们要向我学习。

但是,最近一个时期,我却受到了许多不公正的待遇,乃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因此,我有许多许多的话要向您诉说,请您为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守法公民主持公道。

今年6月15日,学校通知我到县教委开会。这次会议是由县政法委书记和县教委主任专门为我们几个“法轮功辅导员”召开的。政法委书记讲:“中央、省委、临沂市委、态度是明确的。要从讲政治的角度讲这个问题。法轮功问题就是严重的政治问题。”

当我谈了炼法轮功后身心的变化及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后,教委主任非常不高兴,认为我顶撞了他,说:“让你回家种地行不行?从今天开始停你的职!我说了就算!要不连你对象的工作也一快停了!”

6月16日,教委工会主席、人事科长和学校领导继续对我施加压力,要我退出法轮功。正式对我宣布停职停薪,不准到课堂上课。一想到因此对学生造成的影响,我心里就很难过,为了对学生负责,6月18日我主动找到校长要求义务为学生上课到暑假,不要任何报酬。

6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镇教委主任和校长把我带到镇政府,分管政法的书记告诉我:“我知道你表现很好,比优秀党员做的还好!但是不许你炼法轮功。”“你敢在公共场合练功,就把你治死,一棍打死!”这时,校长打了我几个嘴巴子,说:“你们炼‘真善忍’,咱们学校臭水沟堵死了没人挖,你去挖吧。”我想到自己是修炼人,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就答应了。

我从镇政府回来,已经是中午11点半了,这位书记和派出所的指导员3人随后又突然闯进我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搜查了我的家,就连沙发坐垫下的洞都不放过,并逼我打开抽屉,搜走了《转法轮》等5、6本修炼资料。我妻子被吓得浑身发抖,失声痛哭。

6月23日下午,我又被叫到镇教委罚站两个多小时。教委主任一边用苍蝇拍子打我的头,一边骂:“你这个熊东西!算什么东西!”另一位领导说:“如果不写出保证来,我们实行三八制轮流的看着你。”

6月24日,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才把学校门口那臭气熏天的下水道清理出来。

在这期间,由于我被停职和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给我的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可怜天下父母心,父亲因伤心过度,多次休克;母亲因承受不住打击要服毒自杀;岳父岳母难以接受这痛苦的现实,劝女儿和我离婚;妻子离家出走过,被抄家后也想服毒自杀。一个幸福安详的新婚家庭被推到破碎的边缘....。

6月27日,学校领导通知我,教委已恢复我的公职,但不给工资.目前,我仅靠妻子的一百多元工资维持生活。

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在接待法轮功学员上访时曾明确表示”什么公安机关就要对炼功者进行镇压了”,“党团员、干部参加练功就要开除党(团)籍、公职等,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党和政府对待正常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十分明确,从未禁止过。”

可是我们这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严重的情况,他们怎么就可以一意孤行,跟中央的指示精神对着干?这是否就象朱镕基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中所讲的那样“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法制尊严,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在此期间我时刻牢记师父的教导,用一颗慈悲的心对待别人。他们即使这样对待我,我也从未有任何怨言,决不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他们。现在向领导反映情况,是希望我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侵犯,还给我一个安定的工作、生活和修炼的环境。

XXX
199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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