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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商物中心出资出人出车欺辱炼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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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 为什么有人不执行国家政策?

我们这些法轮功炼功群众住在北京某区。我们炼功条件较差,由于街心花园和绿地都被侵占,盖了写字楼,锅炉房,地下油库,居民已无任何活动晨炼的场地。我们只能在附近某商物中心写字楼的檐下,清晨5点到7点炼功(他们9点上班),相安无事近两年。

我们因炼法轮功身心都发生了巨大的良性变化,所以都珍惜这难得的机遇,坚持修炼,一心向善,做更好的人。我们维护炼功点的地面,和值班人关系很好,有的值班人因此而了解和修炼了法轮功。

然而,这一个多月以来,我们不断遇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的非法干涉骚扰,我们都努力以大善大忍之心坦然处之。6月14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谈话发表,再次重申,对各种正常的炼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大家刚刚松下心,没想到却反而出现炼功点被强行挤占的情况。商物中心出资将炼功点圈占,炼功地面泼满水,并摆放了花盆,雇佣十数人守卫,又推又拉,阻挡我们正常炼功。

6月23日我们无法进入炼功点,便默默地在圈占护栏的外面炼功。商物中心又进一步调
动汽车、拖拉机轮番冲击,驱赶我们这些在护栏外面炼功的群众,还非法拍照。当有学员指出他们是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时,一守卫竟用对讲机击打学员的头部,致使更大的矛盾出现一触即发之势。对于守卫横蛮动手打人以及种种恶言恶语,我们尽可能守住心性,以最大的善心对待,挨打的学员打不还手,只说了一句:“你们是违法的。”这才使事态没有扩大。

但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在我们炼功点上发生的真实情况,与公开发表的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谈话精神截然相反?为什么国家一再强调要以法治国,而有些人却有恃无恐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把炼功群众推向对立面,危害社会稳定?为什么他们有胆量公然在首都北京不与中央、政府的公开态度保持一致?是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利?这种行为对国家形象实在损害太大了。

政府关心人民的身体健康,十分重视提倡全民健身活动。我们法轮功炼功群众通过修炼,达到了无病状态,不仅为国家节省了很可观的医药费,还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从另一方面讲,我们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遇事不争不斗,先考虑别人,做到无私无我,已经在客观上对社会的精神文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都是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如果人们对法轮功能有真正客观地了解,会发现法轮功是一块净土。

尽管有些人不执行国家的政策,但我们相信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

北京某区法轮功学员
199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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