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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穆棱市商人一家十五年的苦难

更新: 2016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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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黑龙江省穆棱市法轮功学员杨智艳去某小区给单位做业务时,偶遇穆棱市国保大队崔兴国,崔兴国不由分说,将她拖入警车。杨智艳鼻部受伤,脸部、衣服、裤子沾满血,被绑架到第二派出所。

之后,恶警又抢走杨智艳身上钥匙,国保大队长孙雅军以及穆棱市八面通镇第二派出所长陆振华等七、八个警察,打开门锁,闯入杨智艳家中,不出示任何证明,把家中搜个遍,抢走手机、电脑、钱等。

随后,恶警还要绑架杨智艳的丈夫殷常峰。殷常峰说:“我不去,我的孩子放学,找不到我。”直到殷常峰答应下午去,他们才走。最后,恶警又拿走殷常峰和杨智艳夫妇的身份证。不得已,殷常峰被勒索三千元,才把杨智艳保释出来。

殷常峰,一九七零年出生,曾是穆棱市一位经营建筑材料的成功的个体商人,一九九八年末,殷常峰和妻子杨智艳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当时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岁。因为修炼法轮功,殷常峰后背严重的风湿病不治而愈,妻子杨智艳的吃中药多年无法治愈的妇科病也好了。一家人过着富足、健康、安稳的生活。

可是,从一九九九年至今,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殷常峰、杨智艳一家也成为了这场迫害的受害者之一。十五年来,一家三口都修炼法轮功,可是,不知哪一天,不是丈夫,就是妻子,或是父母,就失去了音信,所以,一家人总是生活在为对方的安全时时的担心中,是不是对方又被中共警察绑架了?

即使这样,殷常峰、杨智艳一家也像千千万万的中国家庭一样,坚信这法轮大法“真善忍”。

下面是殷常峰自述其家庭遭受中共迫害的事实。

我原来是个体经商者,经营建筑材料,生意很好,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穆棱市公安局片警王洪民、杨晓军、公安局政保大队孔庆忠,经常到我家商店骚扰和抓捕,使我在二零零一年不得不关闭商店,我们被迫失去生活来源,有家不敢回。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编造谎言诬陷法轮功,全国上下非法抓捕、判刑、劳教法轮功学员。我只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功,先后被中共警察绑架四次,骚扰多次,被勒索三万多元,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有四年被非法关押在中共的黑监狱里。

妻子被绑架多次,有一次,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一年,妻子为反抗中共迫害,绝食十一天,,中共警察怕她死在拘留所,才通知家人接到医院抢救。

每一次骚扰和绑架,女儿都会受到恐吓,精神处于异常紧张,不敢说话,这些可怕的经历在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1. 北京郊区昌平看守所:威胁关进集中营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和妻子等人来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打出“法轮大法,千古奇冤”的横幅,两位警察冲过来,抢走我的横幅,抓住我头发强行塞入警车,带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一个地下室,不给任何食物和水,不让大小便。地下室密不透风,不足二十平方,只有一个铁门,挤满来自全国各地上访的大法弟子,人挤人站着,汗水湿透了衣服。

我和三十多法轮功学员被编了号,戴上手铐,转移到北京郊区昌平看守所。一警察非法审讯我,嘴里骂着我,用手掌在我脸上不停的来回打着,又朝我脸上吐痰,强迫我说出我的姓名和住址。还说不报姓名住址的,全都送到东北或新疆大沙漠。那里有关押大法弟子的集中营。

那时,每天都有成百成千甚至上万的大法弟子来到北京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听说拒报姓名和地址的有专列送到集中营。

此警察将我押进牢内时,告诉犯人头子“好好教训教训”,几个犯人上来,扒光我衣服,抢走我身上三百元钱,强迫我站在厕所边,一个犯人把一桶桶的凉水从头浇遍全身。在这里关押三天,白天强迫从早五点盘腿坐直不动,一直到晚上八点,稍有不从,就是拳打脚踢。晚上睡在蹲便边。

2. 山东省诸城市看守所:奴役

因我报的地址是出生地山东,我又被山东驻京办事处转移到山东省诸城市看守所,关押了五天。这里白天强迫奴役,扒取车外胎里的线绳,双手磨出血泡,拿剪子的手磨破皮,化脓感染。晚上强迫罚站,只让睡四个小时。

国保大队长曹锦辉要判我二年劳教,家人赶紧求人找曹锦辉,被他勒索五千元,办了“取保候审”。出来后,我回到居住地黑龙江。山东亲人说,他们到他家抓我几次,要让我写“不学不炼保证书”。

3. 穆棱市看守所:夫妻被关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穆棱市六一零、公安局政保大队指使第一派出所警察王洪民,杨小军翻墙进入我家院子,从后面破门而入,没有出示任何证明,恶警王洪民打电话叫来一群“110”警察。我三岁的女儿吓的哇哇大哭,六十岁老妈求他们不要抓好人。

这些没有人性的警察踹开我的女儿,不由分说,将我妻子和我推上警车,绑架到穆棱市看守所。我家里,只剩下三岁的女儿和六十岁的妈妈,无人照顾。

在看守所,我被关押三十多天。每天强迫罚坐十多小时,一顿饭只给一块玉米饼子。在朋友担保下,国保大队长孔庆忠勒索二千五百元,不开收据,才放我回家。妻子被关押两个多月,在看守所反对迫害,绝食绝水十一天,他们看到人要死了,通知家人抬回医院抢救。

4. 被迫流离失所中 再遭绑架 幼女被恐吓

二零零一年四月,政保大队长孔庆忠、王永安,又翻墙进入我家院子。我和妻子带着当时四岁的孩子从后门逃出,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多。

二零零二年五月七日,我带着已五岁的女儿在牡丹江百老汇商城买墨水,店主是牡丹江市国保大队的内线,被他告密。牡丹江公安局国保大队强行把我和女儿绑架到国保大队,五岁的女儿单独关押六小时,恐吓、诱骗说一些情况。

我被绑架到阳明分局。副局长姓朱,说我们都盯上你多少天了,还恐吓说,不说,让你孩子失踪。告诉警察上刑逼供。又把手铐铐在手上,用手来回拉,手铐越勒越紧,卡在骨头上,疼痛难忍,后来一月多,我双手麻木没有知觉。我身上一千元钱,手机也被它们抢走。

5. 丈夫:非法判刑四年 妻子:非法劳教二年 女儿、老人无靠

二零零二年五月,另一法轮功学员王贵金也被绑架,这帮恶警酷刑折磨了他。抢走他的电脑、打印机、纸张墨水等。我和王贵金被非法关押到牡丹江看守所,牡丹江市阳明区分局、检察院法院组织黑材料,将我非法判刑四年,王贵金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到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现任穆棱市第二派出所恶警陆振华在我妻子接女儿放学回家时,绑架了她,国保大队长孔庆忠构陷材料,把她送到哈尔滨戒毒所非法劳教二年。

幼小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无依无靠,艰难的生活着。

我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十六监区,强迫劳役,缝制坐垫,数九寒天强迫推煤。两次被带上四十八斤脚镣,关押到小号三十天。小号是狱中之狱,似棺材,仅留碗口那么大气孔,一天给一块大饼子。冬天似冰窖,夏天似蒸笼,我出来时,走路都打晃。恶警安排包夹犯人监视我的一举一动,不允许我炼功学法。

6. 零八年再遭绑架、勒索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我到法轮功学员寇景洪家,国保大队长周新生闯入她家,不由分说就把我和寇景洪及她妈妈绑架到国保大队。周新生诬陷说,这些东西是我做的。他要我打电话通知家人,交一万,否则劳教两年。家人交给周新生五千元钱,未开任何收据,才免于劳教。周新生还威胁我,以后再抓你,找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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