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6日,分厂领导李建国,张继成找我谈话,你是“要××党还是要法轮功”,只准选一个,我向他们讲真象,他们不听还让我必须写一个材料表明立场,我把中央对法轮功的错误镇压和法轮功利国利民及我修炼大法后的亲身经历都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并请基层党委向中央反映民情。他们退回来后,我写了退党申请书。
17日下午6点多分厂领导又到我家楼劝我放弃修炼大法,被我回绝。6:30左右,北路派出所副所长庄汉斌领着4、5个警察到我家说到派出所了解一下情况,非法绑架了我到北路派出所。派出所所长闫宾,分局副局长闫××,市局副局长闫××等人对我进行了9个多小时的审讯,我向他们讲真象,他们一看不见成效,把我关进派出所的一个黑屋子,一直到17日7点多不让吃饭,上厕所,家人也不让见。
17日晚上7点半左右,一个姓刘的刑警队长把我送到拘留所,拘留所的恶警对大法弟子更残暴,打、骂成了家常菜,恶人在恶警的指使下任意,殴打,体罚大法弟子,亲眼见一名大法弟子头朝下、背顶墙(恶人称燕飞)一个恶警指使三个恶人,拿镐头把,前面裹着衣服,对大法弟子腰部猛击,或用肘击腰眼,大法弟子多次应声倒地。恶警们还逼迫大法弟子向家里要钱,并扬言没钱就别想当人。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为了保释我,四处托人,所长闫宾借托关系之际,向家人勒索钱财2500元,闫宾和庄汉斌每人一双皮鞋,由于家里强烈要求放人,恶警又向家里要5000元押金,未开任何收据,连拘留证,释放证也没给,我被非法拘留49天。
回家后母亲告诉我:恶警于丽丽在我被非法拘留的当晚,就带人抄了家和单位工具箱,抄走两遍经文。恶警走后家里象鬼子扫荡过一样,大人小孩吓得一晚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