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四月六日】我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底结束冤狱回家。在回家路上,家属告诉我的养老金被停发,社保中心还让退还冤狱期间已经发的养老金。刚刚走出冤狱大门的我,当时错误的表示,(他们)要就给他们,舍它个无漏。认为自己已经不再执著钱物名利了。 回家学法后,我才觉醒这种说法不符合正法标准,是在承认邪恶的加重迫害,这是邪党毁众生的更邪恶表现。自己遭冤狱已经让多人对大法产生不理解了,养老金也没有了,以后生活失去了保障,重现实的常人更难以接受大法救度了。这不是我个人的养老问题,是邪恶在毁众生的伎俩。明白这层理后,我决定要否定这种毁众生的邪恶安排,不但不退社保中心让退回的养老金,还要让人社局依法正常发放养老金,以此解体邪恶经济迫害和精神迫害,同时展示大法的威德。 明慧网登出同修要回养老金的文章,对我鼓励很大。我也得到公义论坛上同修的具体详细全程的帮助,从零开始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五月底向人社局递交了“依法发放养老金申请书”,迈出了解体邪恶毁众生的一步。 一、面对藐视 在人社局人员的藐视下,我开始了在要回养老金的过程中证实大法讲真相救人的修炼历程。我到社保中心递交申请书,他们不敢要,推托到人社局。而人社局养老金科室的科长也不接收,推给人社局的信访科。为了让养老金科长能看真相,我平和的跟科长说:“请您看看我写的东西,有不妥的还请您给我指出,我需要您的帮助,这份材料不是给科室的,是给您个人的。”这样科长才让工作人员复印一份。信访综合科的人不屑一顾的接受了申请书,并告诉我以前有多人这么做都没有结果,意思是我的养老金是要不回来的。 我几次到单位找领导,都被拒绝见面。单位会计直截了当的告诉我,自己去找财政局要生活补助。暗示我已经不是单位的人了,单位不管你的事。连讲真相的机会都不给。我告诉单位会计,我不会让单位给我出生活费的,因单位是事业单位,经费是固定的财政拨款,我不会让领导为我生活费去找上级部门去要钱,那不是他的工作范围的事,我只是要让领导知道扣发我养老金是违法行为,我要依法维权而已。我把依法发放养老金申请书及真相留下,请会计转交给领导。然后发出一念:让他们都看,都明白真相。 我到教委送申请书,连教委的大门都進不去,让我在门外等待。很长时间人事科的人员拿着记录本表情严肃的到门口接待我,当我说明了来意:就是递交维权申请书给主任,让主任知道我要依法维权,要回养老金,仅此而已。他们才放松下来,没有了如临大敌的戒备。 二、应对社保中心起诉 人社局收到我的依法发放养老金申请书二十个工作日后,答复说他们是依据人社保发(2001)69号不公开文件扣发我的养老金的,认为他们没有错。同时,人社局操控下属单位社保中心,以让我退还被迫害期间领的部份养老金为由,将我起诉到法院。 七月中旬,我接到法院调解室通知,告知我被社保中心起诉了,问我是否同意调解,不调解就由法庭审理。调解员还暗示,这些年社保中心这方面的诉讼没有输过,到时我要交诉讼费的。我当即表示同意调解,并说明我观点,请给我时间准备。八月初,我向法院调解室递交了答辩书、停发养老金的违法性和有针对性的大法真相材料一共四份。调解员看到我递交的材料那么多,感到很吃惊。在听我说养老金是我个人财产,不是非法所得,也不是违法所得,社保中心扣发是违法行为后,调解员说调解不好,只能交给法庭审理。期间我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给调解员讲了大法真相,最后她说:出国就能看到法轮功,只是国内不行。我知道她是明白真相了。 三、社保中心撤诉,解体了返还养老金的迫害 十月三十一日,法院做出“准许社保中心撤诉”的裁定。也就是说,社保中心让我返还冤狱期间发的养老金的经济迫害解体了!我泪流满面的跪在师尊法像前,感恩师尊为弟子做主,给众生得救的机会。 从社保中心起诉到社保中心撤诉近四个月时间。这段时间正邪大战非常激烈,这个应该有的结果,不是我个人努力能得到的。首先是慈悲伟大师尊的时时保护,加强弟子正念,不断归正做事心态,让我敢于堂堂正正的以大法弟子身份面对强权部门。 公义论坛的同修也从法律上给予了准确、全面、非常专业的支持。 四、继续展现大法的慈悲,在要回养老金的过程中走正正法路 社保中心撤诉,解体了邪恶让返还迫害期间所发的养老金的邪恶安排,为人社局依法发放养老金和补发已经扣发的养老金开创了有利的条件,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结果。也就是说,我还需要继续利用法律形式彻底解体邪党经济迫害,过程中更要加强正念去救度有缘人。 因为我向人社局递交了依法发放养老金申请后,又要求人社局公开扣发养老金的相关信息,根据信息公开的答复,已经向当地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如果人社局一意孤行坚持违法行为,那就是大法弟子的被告人。我深知这个过程是修炼过程,我会把握好师尊给我的证实大法救度有缘人的机会的。 详细说出这段经过,不是要证实自己,是想让有类似情况的同修有个参考。我知道北京地区有多位被冤狱的同修养老金被扣发,有的家属被社保中心逼迫退还的,有的数额很大,四、五十万元、七、八十万元的都有,还有不给遭受过冤狱迫害的大法弟子办理退休的,等等各种经济迫害。不管哪种情况,都是违法行为,虽然他们的违法行为不是只针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是针对社会的,我们大法弟子就有责任去正邪党的这个违法行为,同时将计就计救众生。因为人们被邪党洗脑,形成观念,邪党做啥都是对的,都得服从。所以用己之矛刺己之盾,过程中救人是我们要的结果,要回养老金那是水到渠成顺其自然的事。 再补充一点,在要回养老金的过程中,首先要清除会被再次迫害的观念,让思想纯净到就是为了救人、证实大法好。同时要重视发正念的内容,不是清除要回养老金中的干扰,而是清除所参与者背后阻碍他得救的邪恶生命和因素。告诉自己你遇到的人都是师尊的亲人,是自己的亲人。这样心中就踏实,如果遇到考验也会在正念正行中证实大法好。 (责任编辑: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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