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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庭审 朱慧敏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69岁的退休女教师、法轮功学员朱慧敏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上午遭汉阳区法院非法庭审。面对非法起诉,朱慧敏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朱慧敏因向出租车司机讲述法轮功真相,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日被警察绑架,五月十一日遭汉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她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第一看守所至今已经一年八个月。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对朱慧敏进行非法庭审。开庭当天,公诉人章静突然临时变更起诉书,要求补充证据,妄图加重迫害。法官朱苒要求检察院传送正式变更文件才能开庭。前去旁听的家属只好回家。

二零二五年一月三日上午九点,汉阳区法院对朱慧敏案再次开庭。辩护律师指证起诉书中朱慧敏的两次劳教经历属于非法证据,而劳教制度于二零一三年底因违宪违法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废除。而法官朱苒质问律师为什么老纠结这点不放?辩护律师反问:“起诉书中写的很清楚,律师不依据起诉书中内容质证,那依据什么辩护?”朱苒自知理亏,蛮横的态度有所缓和。

朱苒又询问公诉人,公诉人称将朱慧敏两次被劳教经历写入起诉书就是为了加重迫害。面对公诉人的公然违宪违法、挑战法律尊严的行为,法官朱苒却徇私枉法,不予制止,听之任之。

当朱慧敏要求公诉人拿出起诉的法律依据时,法官朱苒明知公诉人违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不断转移话题搪塞。朱慧敏在做最后陈述时,堂堂正正地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非法庭审结束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朱慧敏当庭表示,如遭诬判一定上诉。

(朱慧敏受迫害详细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朱老师 大家盼望你快回家》《武汉教师两次在何湾劳教所受折磨(图)》《做好人被中共迫害七年 朱慧敏再被劫入看守所月余》《武汉退休教师朱慧敏面临非法庭审》

武汉市汉阳公安分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56号,邮编430051
电话:027-85393300、027-84844020
局长吴惟
副局长刘胜斌
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博
涉案国保警察:徐龙飞、程晨

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92号,邮编430050
电话:027-84871273、027-84862000、027-84887347
检察长王爱华(2022年任)
检察官章静027-84887457
助理陈乾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邮编430050
电话:027-84586514、027-84586500
院长郭龙梅(2023年至2024年)
法官朱苒027-84586577
助理李慧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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