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二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委韩德利遭恶报,二零二四年十月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悉,桓仁县公安局第一副局长王成刚,原国保大队长,被实名举报,被降职最后一名副局长。桓仁镇派出所所长勾践,男,因违法违纪,被免职。 韩德利,男,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任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多次违规干预、插手公安机关办案,破坏司法环境。韩德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桓仁县74岁的法轮功学员牛彦老太太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被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桓仁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本溪看守所构陷;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五月上旬获悉:牛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牛彦老太太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坚持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屡遭中共公检法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陷冤狱十一年半。 桓仁县公安局一直在参与迫害法轮功,骚扰、绑架、非法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造成数十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枉判入狱。 法轮功学员李莲英,女,桓仁县桓仁镇通天村人,因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曾被非法关押进马三家子劳教所。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因恶党所谓的“奥运会稳定”,在家被恶警勾践、冷军等四人绑架到桓仁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关押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三大队迫害。 法轮功学员王艳艳,女,桓仁县五女山学校教师。王艳艳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中共迫害。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她被桓仁县公安局恶警王琪、李佳华(女)等绑架到当地看守所,被送往沈阳市马三家子教养院继续迫害。其家属被邪党人员勒索5万元。 法轮功学员王德清是一名警察,由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他工作兢兢业业,不计较个人得失,是公认的好警察。在中共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王德清多次遭迫害:二零零二年二月无故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关小号、背铐、毒打等折磨,导致右耳被打穿孔、患腰椎间盘突出。二零零三年十一月,王德清被单位无理开除。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王德清再次被桓仁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十二月二日遭非法庭审,昏倒在法庭,后保外就医。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郭学义及四个警察,通过网络等不可告人的手段,秘密行动,去青海省将王德清再次绑架,非法关押在本溪市溪湖看守所(大白楼看守所)迫害。王德清被非法判四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桓仁县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参与迫害的有桓仁县和本溪的公安、特警、国安大队等,它们采用拍照、跟踪、录像监控等方式跟踪到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等,郭丽艳、王仁秋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本溪桓仁县法庭对王仁秋和郭丽艳非法庭审时,王仁秋当场否定法官对自己的诬陷,同时告诉在场所有警察及世人大法的洪传和大法真相,并希望所有的世人都能明白真相,给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王仁秋和郭丽艳被桓仁县法院秘密开庭,王仁秋被非法判刑四年半,郭丽艳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桓仁县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琪绑架了正在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因她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看守所拒收,警察勒索五千元后当晚放她回家。之后,国保警察王琪编造假材料,与桓仁县检察院合谋将张秀英构陷到桓仁县法院。二零一八年七月初一天,国保大队长王成刚带着桓仁县法院审判长朱福辰等七、八个人闯到张秀英家,说是核实材料。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中旬,国保队长王成刚和桓仁县法院审判长朱福臣又到张秀英家楼下,给她一张判决书,说对她判刑四年。并说二零一八年七月初那天就是开庭了。张秀英后因严重的心脏病症被保外就医。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张秀英在街上再次被王成刚、朱福臣等人绑架,十二天后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张桂君和李新花在街上被桓仁县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奇绑架,并直接送到县法院,法院法官朱福忱下判决书,非法判李新花两年零六个月,判张桂君三年。期间都是暗箱操作,没有通知家人和亲属。之后被绑架到鞍山体检,因为张桂君体检不合格,被保外就医放回家。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本溪市桓仁县国保警察和法院审判长朱福忱,对法轮功学员张秀英非法判刑4年,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四点左右,桓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华来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张吉英、高德兰、肖永久、孟兆金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孟兆金等两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张吉英、高德兰被桓仁县国保大队、检察院构陷到桓仁县法院,两人于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判刑,张吉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高德兰的非法刑期不详。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日,本溪市国保支队、桓仁县国保大队、普乐堡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在桓仁县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杨丽威、邓玉林、张莉敏、张鹏柱、胡林(被迫害致死)。杨丽威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多处器官衰竭病危被取保候审,于七月三日在家里被非法庭审。邓玉林、张鹏柱、张莉敏于八月十八日遭桓仁县法院非视频法庭审。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邓玉林和杨丽威被桓仁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各勒索罚金二万元;张莉敏被桓仁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张鹏柱被桓仁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必报。善劝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请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每个人都愿意做善事,不为恶,您签署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命令,就是在做一件埋葬自己的恶事啊!您已经种下了恶果,希望您能及时醒悟啊。所有知道真相的人都在看着你,你身边的正义人士在看着你,老天爷也在看着你,赶紧停止迫害、行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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