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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回报 只为慈悲救众生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在常人中的职业是律师。当前大陆经济严重衰退,各行各业竞争都非常激烈,律师界也一样。

一天,我接到某公司T总的电话。T总是我老乡,经常向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但我一直还没找到机会给他讲真相、三退。电话里,T总告诉我,他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一旦败诉,他公司就将面临破产倒闭。随即他将相关的起诉资料发给了我,还催促我尽快到他公司面商如何应诉。

拿到材料后,我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仔细认真的深入研究、分析案情,发现控告方的侵权理由并不成立。于是,次日,我与搭档开车近一个小时来到T总公司。T总和公司Y总接待了我们。在整个一上午的会谈时间,我详尽的阐述了具体的应诉方案和诉讼思路。T总和Y总均很认可,表示要我尽快报价、尽快办理委托手续。

中午,T总和Y总请我们吃了个便饭。吃饭过程中,我给他俩做了三退,并以第三者的身份讲述了法轮功真相。他们听的很认真,也接受我的观点,特别是Y总还立即打电话给她读大学的孩子,叫其不要入党。

回来后,我很快将报价方案发给了T总。T总收到后,表示价有点高。我告诉他,因为知识产权案件相对专业复杂,律师工作量大,所以收费相对普通案件会高些。听我解释后,T总没再说什么。我以为T总同意了我的报价方案,所以随后几天我又马不停蹄的为案件梳理了案情、整理了证据材料,并精心书写了答辩状,发给T总。准备工作完成后,我准备去T总公司签订委托律师代理协议。

谁知我再电话联系T总,说我准备过去签约时,T总却告知他已经和报价低的另外一家律师行签定律师代理协议,这件案件不委托我代理了。更令我愕然的是,所谓低的报价与我的报价并无实质区别。

突如其来的这种变化实在让我接受不了,我心里埋怨:如果T总你不想委托我,应该早点告诉我,等我花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整理了案件,连声招呼都不打,就与他人签约,这算怎么回事?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我表面没有说,只说了声“既然已经和别人签约,那就算了”,然后匆匆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后,虽然尽量克制,可还是不能消除失落、埋怨。为了不想给T总留下不好的印象,我就给T总发了个信息,表示案件接不接没关系,只要他能赢,我一样开心。谁知他回信息,把我好一通教训,认为没与我签约完全是我咎由自取。我强忍着回复他“谢谢指教”。这件事就此结束了。

经过这件事,我发现自己有强烈的求回报心。这颗心之前也有过,但没有这次表现的强烈。我觉的自己付出了,没有得到相应回报,心里多少就不平衡。其实这是用常人的理来衡量对错得失。

师父在《转法轮》中告诉我们说:“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

常人中的任何事情背后都有复杂的因缘关系,你怎么知道以前你没欠人家的呢?借这件事情让两个人三退、知道了真相,这对修炼人来讲不是最大的得吗?我为什么还要去计较常人的利益呢?

我心里不平衡,觉的T总公司占了我的便宜,欺负人,做事不公。我不就是师父所讲的“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精進要旨》〈境界〉)中的恶者吗?离顺其自然、慈悲众生的修炼者境界相差多远啊!

感谢师父通过这件事让我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执著心。我今后一定要精進修炼,努力去除各种执著心,加紧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以报师恩。

也感谢包括T总在内的我身边的众生,是他们的行为给我提供了提高的机会。希望他们有光明的未来。

所在层次的一点体会,不当之处,恳请同修指正。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为别人着想 愿众生都得救
当日后一篇文章: 众生的觉醒:“我真佩服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