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法轮功学员刘会侠女士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被闯入家中的岐山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日前获知,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刘会侠遭岐山县法院非法庭审,她被非法判刑六年三个月。 刘会侠(刘惠侠)现年约六十多至七十岁左右,岐山县水利局退休职工。她于一九九六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的鼻窦炎、额窦炎、慢性胃病、心脏病,在修炼后很快都不翼而飞。 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刘会侠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遭中共人员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天,刘会侠和同修去农村发真相资料时,遭村民恶告被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遭强制洗脑、被迫违心写“思想汇报”、被逼迫劳役,身心受到很大伤害。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刘会侠在岐山县城讲真相时被一男青年恶告,被绑架到岐山县刑警队,后又转送到凤鸣镇派出所,在当晚拉到岐山县中医院进行体检。第二天,她被劫持到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几天,在这期间遭岐山县检察院所谓立案调查,后岐山县国保大队对刘会侠实施所谓“取保候审”一年,勒索三千元押金。 二零一五年,由于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经常骚扰,打电话要刘会侠去公安局做“思想汇报”,吓得家中亲人人心惶惶,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神情恍惚,不慎被摩托车撞倒,造成肋骨骨折。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刘会侠在西安被西安市丈八沟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刘会侠在岐山县枣林镇赶会时被枣林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岐山县国保警察将她劫持到宝鸡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刘会侠于六月二日回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刘会侠在岐山县恒立花园的家中被警察绑架,先被非法关押在岐山县看守所,后遭非法批捕,约于同年七月左右被转关到眉山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关押在扶风县看守所。日前获知,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四日,刘会侠女士遭岐山县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六年三个月。 相关责任人: 岐山县法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邮编722405 电话:0917-8212498、0917-8212498 院长:张彦俊 岐山县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渭北西路,邮编722405 电话:0917- 8212173 检察长:田望松 岐山县公安局: 局长陈宁强13992703938 国保大队: 大队长吕震 王錦鹏18992799190 余文锁13992746496 张军峰18992791573 (责任编辑:田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