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近日消息,广东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于保忠、广东省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强、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分别于去年十一月、十二月被查处。这三人均参与迫害法轮功,这是他们行恶作孽遭到恶报的开始。 一、广东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于保忠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广东省消息,广东省司法厅原副厅长于保忠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名被查。 于保忠,男,五十多岁,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约至二零一零年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约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任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二零一六年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于保忠任职期间执行中共迫害指令,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于保忠任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期间(约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八月),广东省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揭阳市法轮功学员林少娜,女,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因给民众讲大法真相时被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初,她在被榕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狱中的迫害,导致林少娜身体恶化,患上了乳腺癌,并且已扩散。家人要求保外就医,监狱不但拒绝,还在主治医生认为林少娜不适合做手术的情况下,强行对她进行手术和多次化疗,并将术后虚弱的林少娜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两年。最后监狱看林少娜病情严重,为了推卸责任,才准她保外就医。回家后林少娜没再能恢复健康,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深圳市法轮功学员陈正容,女,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九日与丈夫一起被警察绑架,后被深圳龙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陈正容被劫持到广东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陈正容从广东女子监狱出狱,出狱时陈正容的胳膊上有明显的针眼,亲属怀疑她在监狱时被注射不明药物。陈正容出狱后不到三个月,于十二月十一日就突然去世,终年六十多岁。 ◎江门市法轮功学员区金楚,男,二零零八年九月二日与老伴徐瑞莲因发放真相资料被北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一直被非法关在北门拘留所,徐瑞莲被迫害得出现脑震荡,被送医院抢救。其三岁的小孙子在此期间也被送孤儿院一个星期左右。二零零九年一月中旬,这对老年夫妇被非法判重刑八年。区金楚被送到阳江监狱迫害,徐瑞莲被送广东省女子监狱。在阳江监狱,区金楚老人被迫害致患多种严重病症:脑萎缩、胃病、高血压、帕金森症。在二零一一年十月至十一月份之间,区金楚在监狱中被迫害到生命垂危,监狱才放他回家。当时区金楚老人全身都动不了,大小便失禁,整天躺在床上并不停发抖。区金楚老人说是被看管他的那些犯人在厕所中殴打造成的。老人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含冤离世。 ◎惠东县法轮功学员郑贵友(郑桂友),女,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十二点钟左右被惠东县十几个警察绑架;二零零八年被惠东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郑贵友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五监区,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监狱送回家,途中郑贵友被输氧、输液,到家后就被直接送到了惠东县医院。一个星期后,郑贵友含冤离世,年仅48岁。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金原,男,二零零一年初被珠海市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金原在家中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被香洲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在广东阳江监狱,他遭受各种酷刑、长时间奴役和药物、打毒针等迫害,致使身体状况急剧恶化。二零二零年四月初,金原出狱回家时,已被迫害得全身溃烂,连头部都流黄水。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原含冤离世,年仅63岁。 于保忠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期间(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该省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事实: ◎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陶永红,女,二零一一年六月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八个月,之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迫害。出监前,陶永红的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左耳二十四小时耳鸣不停,而且造成左脑疼痛,延续到左胸部位,左肋骨常隐痛,听力、视力、记忆力减退,肠胃炎、骨关节等病痛复发。 ◎夏昌富,男,湖北省监利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因为发放真相资料,被佛山市顺德区北滘派出所非法拘留。二零一二年五月,夏昌富被送进四会监狱。刚送进四会监狱的第二天中午,就被打手巫正茂打得右眼几乎失明。打手曾建临曾经用脚踢夏昌富的胸口,打手韩忠梁曾经把夏昌富的左大腿踢的一走一拐的拐了一个多月。 ◎刘爱华,珠海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强迫做奴工长达十七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八月中旬,被当地“610”、司法机关转入广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监狱给家属一张通知书,声称刘爱华患有原发性高血压3级、2型糖尿病、左侧甲状腺瘤、胆囊结石,并拒绝家属申请“保外就医”,要求刘爱华接受监狱的所谓药物治疗,但刘爱华的身体不但不见好转,还每况愈下。监狱又通知家属说要对刘爱华脖子上的肿瘤进行手术治疗,家属担心监狱给刘爱华的所谓药物治疗实际上是对其身体的药物迫害。 ◎杨维,湖北省法轮功学员。杨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广州阳江监狱遭受迫害三年多,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左右,被转入四会监狱迫害。二零一四年六月左右,因长期不许睡觉,困的行走无力,上厕所时,晕倒在地,头顶碰到墙上,头顶裂开,满地是血。“看管”们把人事不省的杨维拖出,连抬带拉到医院缝了针,后被关进小黑屋。杨维被关进小黑屋之前,是五点二十分起床,直至第二天半夜三点才允许睡觉。 ◎彭文秀,汕尾市陆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傍晚,彭文秀在陆河县水唇镇高峰岭农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到水唇镇派出所,后转到河田镇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多后,彭文秀被非法判四年,被劫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女子监狱。 在广州市白云区女子监狱,彭文秀长期受折磨,一年多牙齿掉光,不会吃东西,身体上迫害严重,精神上也受打击。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终年六十岁左右。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报道,广东省四会监狱主要迫害手段是打人。打手每三年换一次,都是一些刑事犯,基本上是刑期在十年以上的犯人,大多数是杀人犯或无期转有期的人。 ◎二零一五年上半年,有消息传出广东省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强加莫须有的病名(大部份都称是“高血压”),从而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药物迫害。 ◎黄家芳,广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黄家芳被吴川市法院非法重判九年。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明慧网消息,黄家芳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二监区。她拒绝写“四书”,不看恶警要求看的书和不做作业,有机会就讲真相。恶警强迫她到监狱医院做检查,拍片发现她肚子里长了一个东西发炎了。 二、广东省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强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东消息,广东省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强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名被查。 张强,男,一九六六年五月出生,辽宁省凌源市人,其主要履历:历任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反贪局局长;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二零一二年,任珠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二零一六年,任珠海市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任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期间,张强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以下是张强任珠海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期间,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郑艾欣,女,知名画家,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所谓“转化”,被劳教所转押洗脑班、洗脑班再转押劳教所,连续洗脑迫害、关押近四年。之后,长年遭中共特务寸步不离、二十四小时电话监控,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精神极度压抑,与病魔抗争多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离世。郑艾欣女士的母亲、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杨焕英,共被绑架八次,非法劳教两次,洗脑班关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与家人聚少离多,中共多年的迫害给她的家人造成极大伤害。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罗峻,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二月被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吴小菊,女,二零一六年四月,因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李伟、曹文英夫妇,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下午,在香洲区岭南世家小区的家中被中山市便衣警察绑架,同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被中山市第一市区法院非法开庭,夫妇俩均被非法判刑三年。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林永旭,男,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在自己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抄家。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罚款三千元。林永旭上诉,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珠海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林永旭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卢健雯,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珠海和中山坦洲镇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林永旭家被警察绑架,卢健雯是其中之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斗门区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两年,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曾青,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下午,广东珠海和中山坦洲镇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林永旭家被警察绑架,曾青是其中之一,后被释放。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曾青外出时,在斗门东地花园车站被绑架,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吴美兰,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吴美兰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监控、跟踪,在家被平沙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中山市法轮功学员张育珍,女,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张育珍在广东珠海市再次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珠海看守所,被迫害致全身瘫痪、生命垂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张育珍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张育珍本应刑满释放,因拒绝“转化”,被直接转入江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被吊残的双手得不到医治而更加恶化。 ◎河北魏县法轮功学员刘建民,男,在珠海市打工时因写“法轮大法好”标语,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一日被珠海市斗门区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被珠海市斗门区法院非法庭审,并非法判刑三年。 ◎珠海市法轮功学员陈广云,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香洲区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到珠海市第一看守所。陈广云二零一五年九月曾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广东省女子监狱遭受严重迫害,二零一九年底才从黑窝回家。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得知,珠海市综治办、街道居委会、派出所联合邪悟者,谎称人口普查,频频上门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有的带执行录像仪、有的拍照,并威逼签写保证、“三书”。 三、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广东省媒体报道,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王天鸿,男,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湖北省仙桃人,其主要履历:曾经任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反贪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任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期间,王天鸿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天鸿任茂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期间,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二零一七年广东省茂名市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凌秀、洪美芳、陈莲、谢梅娟、王明娟、曹君艺、藏英诗、朱石雄、蔡安、吴有清、梁远胜、周其雪、严小红、林丽珍(共14人)。 ◎二零二零年,茂名法轮功学员潘培德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茂名法轮功学员黄柱峰被非法逮捕、非法起诉。 ◎二零二零年,茂名法轮功学员罗基、周华建被法院非法受理。 ◎二零二一年,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陆国坤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五千元; ◎二零二一年,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黄惠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一年,茂名市法轮功学员罗基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一年,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李源东被非法判刑八年六个月。 ◎二零二一年,面临非法判刑的广东省茂名法轮功学员有:林武、周华建、潘冬梅、杨淑兰、林立盛、黄柱峰、李顺华、俞涛。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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