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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市又有三名中共官员遭报被起诉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消息,辽宁省营口市又有三名中共官员被起诉。他们在任职时,都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学员。昨日堂上官,今天阶下囚,这只是他们遭报应的开始。

一、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张东遭报落马

张东,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出生,其主要履历: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二年任盖州市政府副书记、副市长;二零二二年后历任营口市西市区区委书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营口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营口市政府副秘书长、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营口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东在营口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兼局长。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张东以贪污腐败、涉嫌犯罪之名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张东的贪腐问题只是表面,真正被迫害的原因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他在任盖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期间(中共的党委副书记、副市长一般都主管迫害法轮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仅举一例:

◎法轮功学员孙桂花遭诬判含冤离世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69岁的法轮功学员孙桂花因在盖州市清河大集给民众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盖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下午,盖州市国保警察将孙桂花劫持到医院体检,因为孙桂花身体各项指标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她被取保候审,当晚回家。

之后,国保大队警察和检察院人员陆续到孙桂花家中进行所谓的“调查取证”。一次次骚扰、威胁,使孙桂花的身体每况愈下,行动不便。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到孙桂花家中开庭,对她进行非法庭审,后对她非法判刑三年。因孙桂花身体原因无法送入监狱关押,在家执行。

二零二二年一月份,盖州市社保局对进行经济迫害,全部停发她的退休金。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日,孙桂花在迫害致含冤离世。

二、营口市大石桥市委原政法委书记倪铁林遭报落马

倪铁林,男,其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四年历任大石桥市站前区副区长、大石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四年十月,倪铁林以贪污腐败、涉嫌犯罪之名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倪铁林遭恶报的开始,他在大石桥市站前区任职期间,直接参与、指挥迫害当地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二零二零年三月,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柳全春、史庆秀夫妇被警察绑架、构陷。同年九月二十八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在看守所非法庭审夫妇俩,两位律师出庭为他们进行无罪辩护。第二天,法官赵丹就匆匆下了判决,分别枉判柳全春、史庆秀三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共两万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刘庆余、张畅夫妇在饭店吃饭时被大石桥市国保、南楼开发区派出所警察、刑警大队警察联合绑架。张畅被非法关押三十八天。刘庆余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勒索惩金一万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李雪、马素媛在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恶人构陷,被大石桥市公安局、周家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李凤利后被非法判刑六个月,马素媛被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刘庆余在海城市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一月三日被海城市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六年十月,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李凤利在大石桥市周家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劫持到营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大石桥市法轮功学员耿春萍被大石桥市官屯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营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三、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朱文铎遭报落马

朱文铎,男,一九六一年十月出生,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历任营口市老边区邪党常委、常务副区长、盖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营口市交通局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二零二四年九月,朱文铎以贪污腐败、涉嫌犯罪之名被双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朱文铎在任营口市老边区和盖州市主要领导期间,对中共残暴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群体负有领导责任。当时盖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外地被绑架、判刑,就是盖州市司法系统将当地法轮功学员的信息传给外地公检法机关所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盖州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香在被迫流离失所十三年后,被大石桥市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五点多,盖州市法轮功学员戴瑞莲在鞍山市立山区母亲家被闯入的鞍山市友好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戴瑞莲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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