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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乐亭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光宇被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中国河北来稿〗据河北唐山市八月二十六日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中共副书记、县长高光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高光宇,出生于一九七二年十二月,河北滦州人,一九九六年五月入中共邪党,二零一三年七月后任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路北区中共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等职;二零一九年一月任乐亭县委副书记、党校校长,二零二一年五月任乐亭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同年7月任县长,至此番被查。

高光宇任职乐亭县县长,乐亭县政府公然诽谤法轮大法、诬蔑大法师父。二零二三年十月,乐亭县法治公园的橱窗展板上,制作了十几个诬蔑诽谤法轮大法及创始人的大型展板,张贴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公然诋毁,并诬蔑法轮功是×教,上面标注乐亭县委政法委宣。与此同时,乐亭县公安局还专门拍摄了反对×教的乐亭大鼓,在微信视频中要求民众点赞,声称点赞超十万才能在全国评选什么。

法轮功弘传世界百余国,造福全世界,在当今很多人都明真相的背景下,乐亭县政府公然诽谤佛法,诬蔑大法师父,毒害众生,在全国实属罕见。当时有人给其及公、检、法、司各部门人员邮寄劝善信,劝其赶快停止此做法并挽回损失。后来在有人销毁了这些展板后,乐亭县政府非但不听劝,居然在几个月后,也就是二零二四年四月,又在法治公园重新制作出这些展板,而且个别小区也同时出现了一样的展板。他们在公园打着“反对×教”的旗号摆摊子,搞宣传,发传单,对民众洗脑,煽动仇恨。

唐山市法轮功学员黄宏磊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在小区楼中发放真相资料过程中,被受中共谎言毒害的人诬告,后被海港经济开发区国保绑架、非法抄家。四月二日下午,黄宏磊被劫持到乐亭看守所构陷,最后黄宏磊被非法判刑十八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乐亭县闫各庄镇邵庄子村法轮功学员张翠英女士,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早七点左右,被镇派出所四名警察闯入家中,翻箱倒柜,最后搜出四本大法书、两个炼功音乐播放器和大法师父的法像等。警察以此为由将张翠英绑架至派出所,戴上手铐,剥夺睡眠,骗她说“写个保证书、悔过书立刻放人,在家爱咋炼咋炼”。张翠英坚决不写。次日,张翠英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张翠英被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庭审,当时法庭以证据不足结束。

高光宇任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中共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等职期间,法轮功学员曹进兴六十七岁,唐山农机局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邪党布置的“敲门行动”中被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持续了三个小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抢劫。据了解,警察绑架过程中,曹进兴被摔伤,缝了几针。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已1年多,曹进兴被枉判七年。

此前,法轮功学员张泽平,男,约六十岁,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向民众发放真相资料时遭非法抓捕,随后遭四辆警车抄家。警察在抢劫张泽平的包时,造成张泽平左手无名指受伤(至今不能伸直)。路北区分局副局长李建华非法批了刑拘,将张泽平关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近一年后,路北区法院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对张泽平诬判两年半。张泽平被劫持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四监狱迫害。

唐山市法轮功学员白梅芬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在家被路北区分局二十多个警察突然闯进,白梅芬和两位帮助收拾卫生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钓鱼台派出所,随后有警察守在白梅芬家里,又分别二次抓了去串门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从白梅芬家中查抄了多台打印机、电脑等价值两万多元的私人物品。有关警察透露,年关期间,上级又下达抓人指标,他们必须完成“任务”。同年十一月一日唐山市路北法院对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白梅芬进行了非法庭审,白梅芬晕车症状严重,庭审过程中,呕吐不止,不能正常站立行走。当天,法轮功学员鲁艳在该市路北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在庭上宣读的所谓起诉书中,其中的“罪证”之一竟是白纸。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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